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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点扰民问题仍未实质解决,街道整改敷衍,请求再次升级督办(第三次督办)

投诉时间:2026-05-18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涉及单位: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

垃圾收集点扰民问题仍未实质解决,街道整改敷衍,请求再次升级督办

本人自2026年3月23日起多次投诉正对我家窗口的垃圾收集点扰民问题,荷花街道2026年5月15日最新回复称“垃圾桶适当后移、压缩数量、新增垃圾点分流”,但该整改措施依旧未解决核心矛盾,属于治标不治本的敷衍处置,具体异议及诉求如下:

1. 核心问题未根除,整改未达标

本次仅对垃圾桶小幅后移(约2米),垃圾点位仍正对我家窗口核心区域,未达到20米外的合规安全距离;异味、蚊虫滋生等扰民问题依旧持续,日常开窗受严重影响,我的居住相邻权仍持续被侵害。

2. 整改措施无效,属于形式主义应对

压缩垃圾桶数量、新增其他点位,并未消除本点位垃圾投放行为,居民依旧在此倾倒垃圾,问题根源未解决;所谓“逐步优化点位”为模糊表述,无明确新选址、无整改完成时限、无责任单位,完全规避本人明确的书面整改方案诉求。

3. 前期多次处置均敷衍,未依法履职

此前街道以“竖禁止丢垃圾牌、社区日常化保洁”敷衍处理,现整改依旧回避彻底迁移垃圾桶的核心诉求,违反《民法典》第288、294条相邻权相关规定,属于行政履职不到位、形式主义问题。

再次明确最终诉求

1. 严格落实要求,将垃圾收集点彻底迁移至距离我家窗口20米以外合规位置,而非小幅后移;

2. 由荷花街道、浏阳市城管局联合出具书面整改方案,明确新选址、整改完成时限、责任到人;

3. 请求湘问平台标记本次投诉为不满意升级件,转长沙市网上群众工作部督办,对荷花街道多次敷衍处置行为予以核查追责;

4. 在垃圾桶完成实际迁移、扰民问题彻底解决前,本投诉不予办结。

证据留存

12345工单号:010320260323004843、010320260408033428-1

湘问投诉直通车:2345058垃圾桶扰民投诉处理敷衍,问题未解决,请求第二次督办

2344712 垃圾桶扰民投诉处理敷衍,问题未解决,请求再次督办

2344302 浏阳市荷花街道南欣园小区:垃圾点距我家窗户不足10米,两个社区共用,投诉一个月未解决

本人留存现场监控视频、照片、历次官方回复截图,可随时核验。


荷花街道办事处回复时的现场2
荷花街道办事处回复时的现场2
荷花街道办事处回复时的现场1
荷花街道办事处回复时的现场1
5月17日现场情况
5月17日现场情况
5月18日现场情况
5月18日现场情况
距离后移位置图
距离后移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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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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