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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人民法院违规冻结微信支付

投诉时间:2026-04-02

事发地区: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河东区

涉及单位:莱西市人民法院

一:本人在2026年04月2日13点39分微信支付账户被限制。

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山东省莱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6)鲁0285执1039号,但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本人家庭基本生活开支都放于微信支付,法院未核实真实性随意限制支付,已经在事实上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难以为继,影响了我整个家庭。

二:本人查找微信客服平台提供的电话(0532-85344245),发现并非莱西市人民法院的电话号码!

三:本人在莱西市人民法院网并没有查询到(2026)鲁0285执1039号文书

五: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常住天津,无论是住所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东省莱西市,且该网贷频繁骚扰本人通讯录亲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债权多次转卖,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综合上述,莱西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微信支付限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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