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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长沙星辰美容医院

投诉时间:2026-04-01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涉及单位:长沙星辰美容医院

一、医疗行为违规:

1、病历书写严重违反规范,核心诊疗信息全面缺失,不符合法定要求

2、 未标注任何药品/器械品牌、剂量、名称,核心信息完全空白。病历及知情同意书中仅笼统手写“PRP+PRF”,未明确标注该产品的具体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剂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全部核心信息

3 、无任何药品/医疗器械溯源信息,来源无法核查,未粘贴第三类医疗器械追溯条形码,严重违反监管规

未告知医疗产品核心信息,知情告知形同虚设。医院未向本人告知所使用PRP/PRF产品、光电设备的资质、来源、风险、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关键信息,风险告知不全面,未针对违规操作专项告知。知情同意书仅笼统罗列通用风险,未针对“PRP超适应症填充”这一违规操作,专项告知血管栓塞、局部感染、组织坏死、效果不佳、面部不适等严重潜在风险,未履行特殊风险告知义务,本人在不知情、未全面了解风险的情况下签署文件,知情同意无效。

5、知情同意书中包含多项无效霸王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款明确约定“项目服务费扣除20%-30%用于医院服务费”“特价项目一经购买不退不换”,此类条款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退费权利,属于法定无效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涉嫌诱导办理第三方医美贷款,违反医美行业经营规范。同意书中提及第三方贷款公司相关内容,医院存在诱导本人办理医疗美容贷款的行为,违反医疗美容机构严禁诱导、强制消费者办理医美贷款的监管要求,属于违规经营。

二、欺骗消费者:

1、长沙市星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所伙同美容院恶意编造事实,联合医托以剧本套路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2680元医美预付卡,从而被美容院医托带去该医院二次消费,这种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恶意编造事实,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调查;

2、以 (保证效果) 等虚假承诺诱导消费,构成欺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夸大容貌缺陷、太阳穴要填充、改善川字纹、填充泪沟和法令纹、鼻子、双下巴、奶奶肉改善等虚假理由二次诱导消费,主观恶意明显。

三、投诉诉求

责令长沙市星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全部费用26480元对该院涉嫌违规使用药品、过度医疗、欺诈消费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本人愿提供支付记录、聊天记录、术后照片等证据,恳请卫健部门严查该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医疗美容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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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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