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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网贷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人民法院异地冻结微信

投诉时间:2026-03-31

事发地区: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

涉及单位:库伦旗人民法院

本人微信在2026 年3月 30 日 23 点19 分,收到微信支付推送账号限制通知,随后在微信客服查询结果到的内容如下: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已被限制使用。执法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6)内0524执保 505 号;联系电话:0475-4719881。一、本人在人民法院小程序上并未查询到任何与本人有关的案件及文书信息,在此之前也从未收到以短信或者邮件文书形式的提醒告知,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接异地限制微信支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二、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一直居住在甘肃省天水 无论是住所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要求撒销微信支付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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