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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投诉时间:2026-03-31

事发地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

涉及单位:胶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在 2026年3月 20日 14时25分发现提示微信支付被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6)鲁 0281 执保856号】,和领取失业金的银行卡冻结,但未收到任何裁定书.且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无法与法院联系电话.

二、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以及冻结页面提供的电话(0532-87296675),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占线,然却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和医保卡用于领取失业金,

三、本人在山东省人民法院网、中国执行网上并没有查询到(2026)鲁 0281执保856号保全文书。

四、本人没有生活保障,没有任何收入 ,目前正在领失业金,本人还予有一女,胶州市人民法院未核实申请方是否有借款合同/是否合法的情况下,就将本人微信和医保卡冻结。

四、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 青岛市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本人是河南洛阳人,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东省胶州市。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胶州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和医保卡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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