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湘潭县射埠镇新烟塘村党支部书记谭丙炎同志
投诉时间:2025-12-24
事发地区: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
涉及单位:湘潭县射埠镇新烟塘村委员会
举报湘潭县射埠镇新烟塘村党支部书记谭丙炎同志不依法公开高速公路征地补偿信息
致:湘潭县纪委监委、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基本信息:
姓名:谭丙炎
职务:湘潭县射埠镇新烟塘村党支部书记
单位:湘潭县射埠镇新烟塘村村民委员会
投诉事由:
本人及本村部分村民,现就湘潭县射埠镇新烟塘村党支部书记谭丙炎同志在“娄醴高速射埠连接线”项目征地补偿工作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村务公开制度,长期拒不向村民公开征地补偿的明细、标准及财务账目一事,向贵单位进行郑重投诉,恳请调查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事实与理由:
自该项目征地工作启动以来,涉及我村的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事宜已进行多时,相关补偿款项据信也已拨付至村集体。然而,作为村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谭丙炎同志存在以下严重失职和违规行为:
一、严重违反法定村务公开义务,剥夺村民知情权与监督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之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尤其是“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必须及时、真实、完整地公开。国家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正是法定的重点公开事项。
但迄今为止,谭丙炎同志从未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等任何法定形式,主动向全体村民公布以下任何一项关键信息:
1.补偿政策与标准: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该高速公路项目的官方征地补偿标准、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文件。
2.补偿明细与方案:全村被征土地的总面积、各户被征土地及附着物的详细清单、测量结果、核算依据及每户应得的补偿金额明细表。
3.财务收支账目:补偿款到村集体账户的银行凭证、在村集体账户中的收支记录、向村民发放补偿款的银行转账明细或签收凭证。
二、不公开行为引发合理质疑,可能掩盖实质性问题
这种系统性、长期性的信息不公开,严重阻碍了村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并在村民中引发了合理且强烈的质疑。我们严重怀疑,这种故意隐瞒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掩盖补偿款项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分配不公、优亲厚友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例如,是否有村民的应得补偿被克扣?全村到账总额与下发总额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报面积冒领补偿的情况?由于信息黑洞,一切均无从知晓。
三、违背中央三令五申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
近年来,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多次发文,要求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并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包括“财务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在内的各类问题。谭丙炎同志的行为,直接违背了中央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明确要求,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破坏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恳请贵单位:
责令谭丙炎同志及新烟塘村村民委员会,在收到贵单位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本次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的全部政策标准、明细账目、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全方位、无保留的公示,并接受村民查询。
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拨付至我村的所有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项的到账、管理、分配、发放全过程进行专项审计,查明资金真实流向。
如查实在不公开的背后存在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请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回全部涉案款项,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我们坚信,在贵单位的重视和介入下,此事定能得到公正处理。我们保留依法向更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的权利。
湘潭县射埠镇新烟塘村村民代表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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