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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孩在刘霖学校遭受校园欺凌问题始终未能有效解决的投诉

投诉时间:2025-12-15

事发地区: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涉及单位:鹤城区教育局、刘霖学校

我儿**同学,男,15岁,原为怀化市鹤城区刘霖学校高中一年级2509班学生。自2025年8月16日至9月7日期间,他在校内多次遭受同学严重欺凌,包括被皮带抽打、人格侮辱、敲诈勒索以及被恶意散播谣言、遭受孤立行为。在此期间,学校老师隐瞒事实,并未作深入调查,仅凭施暴学生一面之词,并强制要求小孩停课。

2025年9月11日,我携儿子至派出所报案,正式反映其在刘霖学校遭受学生霸凌的情况。在旅发会期间,教育及其他相关部门曾以“维稳”为由多次向我们表示,只要孩子被认定为受害者,教育部门即可协助转学至市内公办高中。9月25日,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已正式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儿子在校期间存在被同学殴打和欺凌的事实。

然而,尽管警方已出具相关调查说明,教育部门却迟迟未解决我儿的就学问题,造成孩子身心严重受创,10月中旬,在万般无奈之下,孩子被迫自行联系转学至县城读书,10月27日,我收到鹤城区教育局关于鹤教信复(2025)33号红头文件:《关于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区教育局相关部门未经调查核实,直接全盘采纳刘霖学校的一方说辞。处理意见书中提到已于2025年9月26日对涉事同学进行记大过和留校查看处分,实际情况为9月28日鹤城区政法委组织召开协调会时刘霖学校并未提及对学生进行处理,10月13日我找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承诺将督促学校对相关学生进行处理,因此9月26日时间节点存在造假。处理意见书中提到唐同学已对我家儿子当面道歉并赔偿校服一件,实际情况为小孩夏季校服被撕破以后,只剩一件校服无法换洗,我联系班主任老师帮忙购买一件校服,迄今为止涉事学生及涉事学生家长(第二次协调会时家长已见面)从未进行过任何形式的道歉。

我们强烈要求学校对我家小孩强制停课一个多月期间落下的课程进行补课(第三次协调会现场学校领导曾经做出一些承诺,现出尔反尔不予执行),同时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依法依规处理学校及相关责任人,推动学校加强校园管理、整肃校风,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们期待得到一个公正、负责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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