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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强行加装电梯

投诉时间:2025-11-12

事发地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涉及单位:娄底市娄星区住建局、花山街道办事处

娄底市住建局及相关职能部门:

     我们是中国人民银行娄底市分行院里4栋2单元的部分住户,针对娄星区花山办事处组织本院部分高层业主强行加装电梯的行政行为向贵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

     事实和理由:

一、加装电梯行为并未获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肯定认可,同时,加装电梯后患无穷,一旦出现墙体裂缝和地基下沉等问题,没有任何单位会担当责任。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民事行为,按照“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共同推进”原则,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居民意愿需达到法定同意比例。这是加装电梯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加装电梯的充分条件!通俗地讲,就是高层业主绝大多数同意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加装电梯,但并不是说“一定、必须”要加装电梯!同时,相关法规规定“明确业主主体责任,由本栋楼栋或单元业主自愿发起、自主协商、自行建设、自治管养”,强调“自主协商”、是“民事行为,而非政府行为”,也就是说,相关主管单位不会对后期房屋影响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二、加装电梯行为从法律层面讲是典型的权大于法。城市里建设一栋房屋需要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层层严格审核才予批准动工建设,老旧房屋当初建设从设计到建成并未考虑加装电梯,老旧房屋的地基及墙体自然无法承载加装的电梯运作,加装电梯对老旧房屋来说就是典型的改装,自然就是违法违规的行为!花山街道办事处个别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强行推广是典型的权大于法!

三、加装电梯行为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利于社会和谐共处。加装电梯不可避免会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可能会使房屋变成危房,施工过程“脏、乱、差”也肯定会发生,原本平静和谐、安居乐业的生活谁愿意去承担风险?!想要加装电梯的业主指责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自私,为了自己的便利要邻居去承担风险和责任,到底是谁自私呢!?本栋因花山街道办事处的强行推进加装电梯的行政行为已致邻里关系变得异常紧张,如果办事处个别干部为了一己私利(电梯公司有返点回报)继续一意孤行强行推广加装电梯,势必会引发本栋少部分业主的过激行为!

     综上所述,恳请贵局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维护老旧房屋低层业主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大部分人可以侵犯少部分人的权益的思维,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娄底市分行院里4栋2单元少部分业主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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