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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人民政府在征地安置中系列违法违纪问题的投诉书

投诉时间:2025-11-01

事发地区: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

涉及单位:湘潭县人民政府

投诉人: 李新春、彭支红、李依、李嘉

被投诉单位: 湘潭县人民政府

投诉请求:

1. 请求上级监察机关依法立案调查湘潭县人民政府在G320复线项目征地过程中,为规避法定社保安置责任,系统性伪造证据、提供虚假陈述、滥用职权的违法违纪行为。

2. 请求责令湘潭县人民政府立即纠正错误,为我户四人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 请求对湘潭县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相关诉讼中可能存在的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等问题进行法律监督。

事实与理由:

我户的承包地于2020年被征收用于G320复线项目建设。自此,为拒绝履行法定的失地农民社保安置职责,湘潭县人民政府(通过其下属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如下:

一、 源头违法:“未批先占”,程序严重违规

湘潭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21日即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并实际占用土地,但直至2022年3月29日才获得湖南省政府的征地批文。此举属于严重的“未批先占”,从源头上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

二、 核心问题:为逃避责任,系统性伪造证据、提供虚假陈述

在随后的行政诉讼中,为证明“土地已调整、无需办理社保”的虚假事实,县政府主导并实施了以下行为:

1. 伪造“民主程序”:为应对诉讼,县政府强压镇村于2022年底紧急组织召开所谓的“户主会议”,会议记录存在镇村干部充数、代签、后补签名等严重造假问题,参会真实户主人数远未达法定要求,以此制造“村民同意调地”的假象。

2. 当庭提交伪证、进行虚假陈述:

县政府在诉讼中先后作出“调给的是机动田”与“农户自愿调地”的自相矛盾的陈述。

而其自行提交的《上黑塘组田亩分户明细确权表》早已证明,组内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机动田”。

3. 对抗司法,持续行骗:即使在湖南省高院二审期间,县政府仍在庭审中声称“将于2026年重新分地”,试图用未来的空头支票掩盖当前的法律责任。

三、 铁证如山:国家级权属登记戳穿所有谎言

我户于2025年8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方系统调取的最新权属信息显示:

我户被征收的承包地,承包经营权人至今仍登记为“李新春户”,从未变更。

县政府声称“调换”给我户的土地,仍登记在原承包户名下。这份国家级权威证据,以无可辩驳的方式证明了县政府此前提供的所有证据和陈述均为虚假。

四、 侵犯民权,浪费司法资源

县政府的上述行为,导致我户基本社会保障权益被长期剥夺,迫使我户历经多次行政诉讼,直至最高人民法院。这不仅严重侵害了我户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综上所述,湘潭县人民政府的行为已非简单的行政不作为,而是有组织、系统性的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及《监察法》等相关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提供虚假证据等违法违纪行为。

我们恳请上级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揭开事实真相,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督促湘潭县政府立即纠正错误,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此致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

附件清单:

1. 农业农村部系统权属信息截图(证明承包关系未变)

2. 我户与村组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关键页

3. 县政府伪造的“户主会议记录”及我户的质证意见

4. 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证明诉讼历程)

5. 县政府“未批先占”的公告及后续批文

投诉人:李新春

彭支红、李依、李嘉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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