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权力被侵犯
投诉时间:2025-09-24
事发地区: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
涉及单位:安乡县深柳镇
民法典规定的小区重大事项和维修基金的动用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在安乡江南水乡小区,这条法律不管用。
最近几天,不经合法流程,不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业委会刘某珍主任要毁花园绿地建停车位,动工后广大业主强烈反对也无济于事。在这之前,刘主任也未征得合法比例要求的业主同意,就毁掉小区游泳池建了停车场,现在又故伎重演。刘主任掌握江南水乡小区的所有权力,包括话语权,凡群里有不同意见者就被她踢出群。
请问:1、重大事项决定权本应属于大部分业主,为什么在江南水乡只属于个人?2、毁绿建车位、毁泳池建停车场的费用是不是要动用维修基金?如果动用了维修基金为什么不经过法定程序,不需经过大多数业主的同意?请政府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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