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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头石煤矿与塘湾里村支两委

投诉时间:2025-08-04

事发地区: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涉及单位:塘湾里村村支两委

我们系湖南省涟源市安平镇塘湾里村村民,现对湖南省涟源市安平镇新平头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头石煤矿)与湖南省涟源市安平镇塘湾里村村支两委(以下简称塘湾里村)签订非法租用协议,毁坏梅花山集体公益林场陈述如下:

一  塘湾里村辖区内的梅花山集体公益林场是政府注册在册的,政府每年拨付有公益林基金的村属公益林场(附山林权限存根一份,育林基金明细表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村民拥有此林场的一切权限都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二  头石煤矿属于私人民营企业,原为井下采矿,2013年改为露天开采,于2023年5月25日与塘湾里村村支两委签订租用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梅花山集体公益林场属于塘湾里村集体所有,签订协议需达到全体村民三分之二的签名授权才能生效。

三  为了达到协议的有效性,头石煤矿与塘湾里村支两委利用金钱诱惑等手段,伪造了一份签名授权名单,其间我们多次要求公示签名授权名单,截至递呈报告之时,其签名名单一直未能呈现。

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公益林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梅花山集体公益林场归属于塘湾里村集体,变更林场性质需全体村集体成员的三分之二签名同意,才能递交林场性质变更申请书。然而,涟源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未收到塘湾里村集体成员提交的公益林变商业林的变更申请书之时,于2021年擅自将梅花山集体公益林场变更为商业林场,并断付公益林基金,以商业林的性质批复给头石煤矿进行毁山灭林,公然践踏国家法律法规。

五  2024年4月2日,在安平镇人大主席康*红及塘湾里村支两委现场指挥下,调用公安,特警,120救护中心及雇佣一些社会闲杂人士,人数达到200多人,动用大型挖掘机对梅花山集体公益林场实施毁山灭林,对维权的村民实施抓捕,拘留,在明知事情不合法的前提下,动用只有高级干部才能动用的权力,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滥用公权力。

六  在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头石煤矿一直对梅花山集体公益林场实施挖掘,砍伐,我们报警求助于各级公安系统和各级相关主管部门,都是搪塞,不切实行动,不能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法律制裁,致使其逍遥法外,村民维权的道路举步维艰,行政官员严重渎职。

七  头石煤矿实施露天开采以来,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毁坏良田,耕地,水利,森林,公路不可估量,非法强征村民土地,以暴烈镇压的手段,雇佣打手多次对维权村民实施殴打,以致重伤者时有发生,对当地的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作用。

八  头石煤矿实施露天开采以来,对人居环境,空气质量都带来了毁灭性的破坏,对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不可修复的的后果,人民生活于空气被大量煤尘污染的环境中,对人民的生活质量造成了极致的恶果。

综上所述,特报告前来,恳请上级领导实地察看,为民作主:

一  依法追究头石煤矿及塘湾里村支两委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  废除违背法律法规的租用协议;

三  还原梅花山集体公益林场的公益林场性质,补全梅花山公益林基金;

四  依法对梅花山集体公益林场进行修复,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  依法对毁坏农田复耕复垦,修复水利公路设施,保障人民的饮水安全和道路畅通;

六  依法改善人居环境,修复生态文明建设;

七  依法打击头石煤矿的违法违规行为,还人民一个公平公正法治清明的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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