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回复我实名举报一事的质疑
投诉时间:2025-05-23
事发地区: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
涉及单位:资阳区人民法院
回复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贵院回复邓三元的控诉中:“本院经核查”,但一个问题都没有核查!一、是否是为益阳市农机局原副局长欧昌贱修私路没查?二、修路毁的水渠是否是贵院认定的“毀弃水渠”?可当时渠旁几十亩农田都是种双季稻。修路毁的农田有政府批文吗?贵院核查了吗?三、是否修路除已补偿的0.5分农田外,还强占邓三元农田吗?没查!四、贵院认定“邓三元不服成劝返安排、以进京上访或滞留北京长沙为要挟,先后向李家坪村、长春镇政府索要人民币6700元,邓三元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2017年7月邓三元去北京实名举报是自己返回益阳的,没有滞留北京,返回益阳后长春镇政府通知去处理,而将邓三元刑拘,贵院怎么在邓三元自己返回认定“要挟”、“滞留”呢?邓三元在提出的问题得不到处理时依宪法第四十一条逐级向上级再举报,以求问题得到解决,而李家坪村和长春镇政府派人去北京拦截我依法向上反应问题和递交举报材料,连哄带骗,又是报销路费,又是回益阳一定处理,还有“要关死你!”。“益阳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实则是罚超生款十二万,三次拘留,判刑一年,资阳区人民的法院不为民作主,反而以给报的路费和到我家看望患癌症妻子的6700元钱定我敲诈政府、寻衅滋事罪判刑!还有法理吗?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五、贵院认定“邓三元因在北京地区、中南海地区非法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请问贵院邓三元是如何在“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地区非法上访”的?邓三元用什么方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难道邓三元到天安门广场等地看看也有罪吗?六、邓三元出狱后再去请求复丈修路被占农田,于2018年11月20日由长春镇政府维稳办主任肖训带领一行人实地丈量,结果实占邓三元农田1.758分,减去已补偿的0.5分,强占邓三元农田1.258分,而贵院认定没占是怎么“经核查”的?还认定普通群众陈国清是村会计,事实摆在贵院面前而去申诉被驳回!霸占邓三元农田1.258分结果出来7年了,当地政府又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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