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冷水江市交警大队
投诉时间:2025-04-14
事发地区: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
涉及单位:冷水江市交警大队
2025年3月2日,冷水江市交警大队(以下简称交警队)在处理李宗明交通肇事案中,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罔顾法律,徇私枉法,胡乱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046号),把李宗明与受害方(死者)定为同等责任。在认定书中如此表述:“以上交通事故事实,经本队调查,集体研究分析认定,……当事人李宗明,杨重建应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后经提起行政复核,娄底支队认真调档审查,作出如下决定“冷水江市交警大队作出的046号认定书,适用法律不当。撤销046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令在法律期限内依法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
在事发当日(14:08),李宗明亲属打电话给交警大队主要领导,要其照顾(有视频录音为证)。于是,冷水江交警大队不顾天理,不顾国法,丧尽天良,违法作出错误百出的认定书。“集体研究”,可知冷水江交警大队办案不从实际情况出发,办的是关系案、人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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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收悉您的网帖。事故发生后,冷水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事故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收集了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事故现场勘验笔录、事故照片、事故视频资料、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2025年3月27日,交警大队将所收集的证据依法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证据公开。2025年4月1日,交警大队经事故分析会研究讨论,作出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的认定,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体现对交通违法行为追究。现死者家属已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该案已启动复核程序,相关案件资料、证据已移交上级交警支队审查调查。 感谢您对冷水江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冷水江市公安局新闻舆情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