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双峰县人民法院退还案件受理费
投诉时间:2025-03-10
事发地区: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
涉及单位:双峰县人民法院
双峰县人民法院:
2025年元月9日原告贺玉龙按贵院要求和通知向法院交纳了案件受理费。
根据双峰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湘1321民初156号确认:……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裁定,请双峰县人民法院依法退还原告案件受理费。
此呈双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贺玉龙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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