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国藩学校不作为,县政府不作为
投诉时间:2025-01-10
事发地区: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
涉及单位:国藩学校,县政府,双峰县教育局
师德师责缺失下的“少年冤魂”
各级人民政府:
我叫陈书琴,女,汉族,1995年5月8日出生,原户籍地址为双峰县青树坪镇,现户籍地址为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系退伍军人,曾服役于东海舰队海军航空兵部队。
我叫李佳鑫,系陈书琴丈夫,男,汉族,1989年12月27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陡岭社区,系现役军人,于2007年起服役于国防科技大学, 今就我胞弟陈书剑意外死亡一事,向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呈文具报,请求领导们主持公道,责令双峰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和责令双峰县国藩学校依法赔偿到位,现就相关事 实和理由详细分述如下:
陈书剑 2024年高考失利,选择在双峰县国藩学校复读,这个复读班有学生81人,超出了教育部关于中学班级员额的一半(中学班级不超过50名),属于违规招生。由于他是高度近视,而班主任一直安排他坐教室的后排,他看不清黑板上写的东西,由此而产生厌学情绪,他将这情况告诉父母,陈的父母单独和班主任沟通过,也送了礼,班主任答应将陈书剑调到前排座位,陈书剑高高兴兴去了学校,但,班主任并未履行自己的承诺,陈书剑还是坐在后排,使他的厌学情绪更加恶化,出现了心理障碍,发现他的不良心理苗头后,1月6日(事故发生前二天),陈的父亲求助班主任,请他出面做做陈书剑的思想工作,但,班主任未予理睬,如果班主任有点师德的话,来我家做做陈书剑的思想工作,对他进行心理疏导,这悲剧不会发生,因为老师的话远远要强于父母的话,学生对老师的服从性,众所周知。
1月8日晚9点发生的事故,我父母第一时间通知了班主任,但,他无动于衷,直到9日我们找到学校,他们才来人和我们见面,在永丰街道、青树坪镇政府的主持调解下,他们不承认有责任。
根据《教育法》、《民法典》、《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的规定,学校在教育上负有三个法定责任:1,教育管理责任,2,安全管理责任,3,在校的生活管理责
任 教育管理责任上又细化成了三个责任:1,知识教育责任,2,品德教育责任,3,素质教育责任。而素质教育责任就包含有心理疏导责任,也就是说,学校有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的法定义务,当陈书剑父母发现他心理异常时,向班主任求助,但,班主任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如果班主任依法履责,及时对陈进行心理疏导,悲剧就不会发生。
今天早晨,永丰街道组织了一百多人在人民医院,声称要强行将我弟弟尸体拉走,事情未处理好就这样做,是官通民反。据此由,请求各级人民政府责令教育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国藩学校及时赔偿到位为感!
此呈
各级人民政府
报告人:陈书琴、李佳鑫
2025年元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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