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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解决屋前道路平移及强行霸占和侵占我土地的报告

投诉时间:2024-12-18

事发地区: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涉及单位:湖泉镇和新光村

我是湖南省涟源市湖泉镇新光村新屋组村民颜香吾,2015年我屋前小路扩宽直到路面硬化,村委和村民一次又一次的强行霸占和侵占我的土地,为了方便大家出行,我的房屋还后退了四米多,路面硬化之时,村委和村民还要求我配合,先出资把我屋前右边鱼塘的护坡,挡土墙砌好,答应保证以后道路可往鱼塘边平移,当时我砌了长56米✘8米高的护墙做挡土墙,共花费16万多元,现在鱼塘边石墙早已砌好,上面也按照道路标准进行了硬化,现在我强烈要求公路按国家乡村公路的标准,留足5米宽的硬化路面给村民和车辆通行,往鱼塘边平移,可得到村民的百般阻挠,我的房屋建造在前,修路在后,按照国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乡村道路距离房屋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现在道路距离我的房屋不足三米,同时又没有要求村民和集体出一分钱,而且平移出来的土地原本属于我私人的,另外平移后村民车辆出行又不受任何影响,为什么不能平移,这不是欺人太甚吗。数年来,修路村民一次又一次的强行霸占和侵占我的土地,难道不用退还吗?我曾一次又一次的向村委和本镇镇政府反映,但使终没有结果,今出于不奈,只好上访,求请各有关部门和上级政府帮忙给予解决,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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