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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违规限制异地微信支付功能行为

投诉时间:2023-10-24

事发地区:河北省,沧州市,献县

涉及单位: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4日下午14.36分发现提示微信支付被限制。在微信客服提示那里收到【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3)冀0929执保700号】,但在这之前并没有收到任何司法机关裁定书.且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上联系的电话根本无法联系到法院电话号码是假的一样。

举报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未核实申请方是否有借款合同/是否合法的情况下,就将本人微信限制支付功能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

二、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以及冻结页面提供的电话(0317-3745199)/(0317-3745198)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占线,繁忙,根本联系不上法院。根本没有给任何解决事情的方法,献县人民法院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到我生活。

三、本人在河北省人民法院网、阳光执行上并没有查询到(2023)冀0929执保700号保全文书。以及裁定文案之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是安徽省芜湖市人,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河北献县。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献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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