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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

投诉时间:2023-07-30

事发地区: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涉及单位: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本人于7月30日用微信进行日常支付时收到微信推送通知: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已被限制使用。执法机关: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3)湘1224财保76号。开启时间 2023/07/29,开启原因 依据法律法规及有权机关的要求……

本人没有收到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书面,短信,电话等通知。

本人户口在福建,生活所在地在福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财产保全应当在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并无财产保全管辖权,本人日常生活收支全部通过微信实现,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对本人微信支付功能进行限制,已经严重影响到本人以及家人的正常生活。要求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撤回财产保全受理,解除微信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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