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玖富万卡和湛江仲裁委不合法相勾结侵犯当事人权益
投诉时间:2021-06-03
事发地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
涉及单位:湛江仲裁委
1,据自行查询,玖富万卡并无放贷拍照,非法经营,制造阴阳合同,发放高利贷,协商还本金不同意,且该公司网站及APP现已关闭,无法找到入口。
2,制造阴阳合同协商还本金后不同意,逾期后玖富采取电话轰炸通讯录,发送恶俗信息、威胁恐吓等恶劣手段进行非法催收。
3,玖富公司私自将债权关系转让给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据自行查询,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无任何金融类业务执照,且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湛江仲裁委员会互相勾结,利用法律漏洞对借款人不合法催收、仲裁,且玖富金科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湛江仲裁委员会所谓的仲裁并非在本人居住地仲裁委员会进行,在本人未知的情况下,私自出具仲裁决定书,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互联网法院干涉网络借贷,尤其是这种网络风险,但是玖富和湛江仲裁委员会不以为然,相互勾结导致本人名誉受损,亲人精神分裂,家庭近破解。
综上所述,玖富公司通过合同捆绑非法授权,签订债权转让。本人从未和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过任何借贷关系。请玖富万卡公司给出合理解释。况且北京恒元信业的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发放贷款业务,其也未获得有权机关批准从事发放贷款业务和具备相关金融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从事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违反了上述规定。 本人诉求,玖富万卡公司和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给出合理解释并取消本人的仲裁开庭,并重新协商还款,且本人申请国家上级机关部门立案调查湛江仲裁委员会与玖富公司非法勾结、利用法律漏洞对借款人不合法催收、仲裁一案。并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查处玖富公司非法催收及私自转让债权关系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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