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东湖圩乡太平村换届选举不合法不合程序的行为
投诉时间:2014-07-01
事发地区:湖南省,衡阳市,
涉及单位:
关于耒阳市东湖圩乡太平村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不合法不合程序的行为
2014年6月8号上午8:30,太平村集中在村委会进行第九届村委选举的第1次补选(提名和正式选举后的第一次补选),本次选举由乡党委资细古、乡计生办专干邓楚龙(兼太平村支书)等领导下进行。
违规操作:
1、选举进行时支书临时添加选民票。(证据确凿)
2、太平村选举委员会主任邓楚龙阻止受委托的外孙子女领选票,30分钟后让另一外孙子女领取此次阻止的选票。(证据确凿)
3、根据东湖圩乡、太平村选举委员会第九次村委换届选举方案,每一选民不得接受超过5人的委托,结果放任委托代票,有的代8票,有的代7票。
4、选举委员会违规用人。(证据确凿)
5、这次补选的选民登记花名册与提名选举和正式选举的选民登记花名册不符,是哪些选民也不曾张榜公示。
伪造选票:
1、补选选民登记花名册人数是741人,投票结束后统计各组总票数是749票。这个数暂且多8票,真实的数据望上级清查。(证据确凿)。
2、太平村6个自然小组,此次集中在村委会选举,但分6个小组(6个投票箱),每个小组严格按每个小组进行选举投票。统计票数时就出现了太坪村一组发出的票与收回的票不符,太平村一组选民登记票数为236票,可是收回时为246票,多出的这10票哪里来的?又是哪10个选民?还是伪造的选票呢?(证据确凿)。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望上级政府部门到东湖圩乡太平村清查违规违法的选举。切盼!切盼!
举报人:太平村村民 联系电话:18674772884
2014年6月9号(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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