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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回复“长沙市住建委和公积金中心对刚需购房者认定标准不一”

时间:2018-09-21

来源:华声在线

栏目:记者行动

本人去年十月卖了一套名下的房子(贷款已结清),今年六月以首套刚需资格摇号新买一套房在珠江好世界。八月办理网签合同通过,首套刚需资格是住建委系统认定,但是九月办理市公积金贷款时则被公积金中心认定为二套房,要求首付提高到60%,首付多出几十万,本人无力承担。开发商不肯退房,公积金中心和住建委标准打架。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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