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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设文件”伤了谁

时间:2018-01-10

来源:华声在线

栏目:记者行动

湖南日报记者 史学慧 欧金玉

建房,是农民安居乐业的大事。2017年9月4日,新化县人民政府以新政办发【2017】37号文件,印发了《新化县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实施办法》。《办法》第八条规定: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设计要求,施工图纸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设计完成,所有建房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图纸和施工合同必须交乡镇城建办备案。这项规定让广大农村建房者难以理解,也无法接受。在记者采访中,一些基层干部也表示此规定难以执行。

规定将会增加农民的负担

该县一位群众就此向记者投诉说,出台政策规范农村建房本是件好事,农户建房由有资质单位或专业人员施工设计的确有它的好处,政府可以鼓励、推介、引导。但在国家目前没作这样的硬性规定前,县政府就作这样的硬性规定,根本没有考虑农村实际,它的实施只能增加老百姓的负担,甚至很可能使老百姓因一张设计图纸而返贫。

投诉者算了一笔账:一般设计公司的收费价格大约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至800元不等来收取费用的,目前在农村,建房占地百多平方米,上下两层楼是最普遍的建房模式,这样一来,给农户最少增加了3万元以上的建房费用,大大增加了建房成本。因此,请专门的机构或专人设计施工图纸,对于一般农户特别是一些贫困户来说,是根本不可能去做的事。

投诉者希望政府出台文件或规定要多做调研,切合实际,更人性化考虑。

镇政府:没有执行,也执行不了

农户建房必须先有资质单位或专业人员的施工设计,这项新的规定在新化县实施的情况到底如何?2017年12月27日,记者就此来到距县城约二三十公里的炉观镇做调查,该镇分管城建的一位姓杨的负责同志及镇里的几个工作人员一道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们告诉记者,目前农村建房确实有点乱,占用农田或选址危险的现象也有存在。作为一级政府,对新建房屋进行整体的规划,节约了用地,有利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有助于人与人的和谐相处,这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模式,是值得向广大农户宣传和推介的,也是政府在农村建房工作中的重点。可是,要求单个农户对所建房屋进行规范设计,这完全没有必要,根本不现实,也无法实施。

农村房屋建设因各人的资金状况、土地面积大小、喜好等都不一样,建起来的房屋各有风格,无论是设计院的图纸,还是政府部门提供的标准建设图样,都不一定就比老百姓自己的规划更实用、更合理。如果政府搞强制执行,这无疑是在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只会招致老百姓的不满。特别对于贫困户来说,这更是不可能做到的事。该镇有8800多名贫困户,现仍有一些贫困户的房屋是危房,对他们来说,即使是建个简单的房子都是件愁事,资金还要靠政府帮他们想办法,哪来钱搞什么规范的施工设计?因此,目前镇里对这项新的建房规定没有执行,也执行不了。

炉观镇没有在执行此文件上为难建房农民,但并不等于所有的乡镇都为建房农民开绿灯,一些设计单位或个人更是可以从中嗅到商机。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干部和老百姓都对此新规表示不可理解。

新规出台竟然是为了有关部门规避责任

记者查阅了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1号),对于农村建房设计是这样规定的:允许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个人从事村民住宅设计并对设计负责。为什么新化县却用“必须”两字来作硬性规定呢?记者采访了文件的起草单位——新化县住建局。

该局建管股一位姓彭的股长拿出一本《娄底市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案》的书告诉记者,要求农民花钱进行规范设计确实操作起来有难度,为此,他们将此书下发到具体负责农户建房的各个乡镇,各农户可以免费参照里面的图纸建房。

彭股长解释说,2016年,该县曾出现了一个农村建房的安全事故,住建部门被追责。为了保证农村建房安全,他们就出台了这么个强制文件。虽然现实中可能行不通,且有了图纸也不一定就能保证建房质量,但他们做了这样的规定,如果不按规定办,出了事故就不是住建部门的责任了。总之,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更不存在利益输送。

出台一个强制文件就规避了责任吗?投诉者认为,职能部门真要抓好安全建设,不如把服务工作做强做细,比如平时对施工人员多进行免费的业务培训,在农户报建时,对施工要点进行指导和把关等等。出台文件规定不从实际出发,注定会增加农民的负担,出台的政策如果无法执行,更会严重影响政府的威信。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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