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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通程商业广场侧浏阳河西路未设禁停标志却被拆牌

时间:2019-12-08

涉及单位:浏阳市交警大队一中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2019年12月8日下午15点49分,浏阳市交警一中队对本人停在浏阳河西路一侧未画车位的私家车实施抄牌并开具罚单。与本人停在同一侧的十余台车均被开违停罚单。

为弄清事实依据,本人从浏阳河西路一路寻找并未发现交警部门设置的醒目的规范的禁停标志。当询问至不远处交警执勤点,表示只有一块类似广告牌上贴有一红底黄字的通知,而且置放不在醒目位置,整条道路无法看到禁停通告。而且,浏阳河西路通程广场原有一停车场因改造暂时封闭,导致在附近办事的老百姓车位远远不够。

本人认为在停车场改造的情况下,对浏阳河西路应该考虑实情,本着方便老百姓办事出行的宗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情况下,不应该一味对路边停放整齐的车辆抄牌,何况禁停标志都未按规范设置在整个路段可以通视的位置。故本人对浏阳市交警一中队的执法处罚有异议,请交警部门认真考虑,如本人建议合理,请求撤销当天对浏阳河西路违停的罚单,并对浏阳河西路交通标志进行整改,在停车场改造期间适当调整执法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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