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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地烧伤,责任单位不肯出医药费

时间:2019-12-05

涉及单位:湖南睿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顺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关于施工事故的详细说明

一.所有涉事单位具体关系:

湖南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乙方)

湖南睿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湖南顺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

刘*万 柳*法 (伤者)

事故发生时间:

2019年10月29日下午16点40分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西路

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10月29日下午16点40分左右,刘*万与柳*法两人在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西路进行电井下施工,使用胶体对墙面贴泡沫板,由于地下施工空间狭小,空气不流通,温度较高,胶在一定的温度下挥发较快到一定浓度后突然引发自爆,导致俩人大面积烧伤高达85%,以及肺部的严重灼伤,事故发生前施工方未在施工前对俩人进行安全教育,且未提供任何安全防护,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发生。发生事故后119火警中心及120急救中心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将俩人送往长沙市湘雅三医院进行急救。目前俩人伤势严重都在重症监护室抢救。

伤者家属面对巨额医疗费用感到绝望,在没办法情况下已于10月30号前往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安监局进行备案,希望得到政府介入,帮助伤者家属督促责任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但政府部门的态度只是协助家属,但没有引起责任单位的重视。

医疗费用进展:

事发后责任单位顺辉公司在家属多次催促下支付了第一笔医疗费用10万元进行急救,截至12月2号伤者家属经过多次催促,顺辉公司已支付医疗费用150万。家属自己东拼西凑已经垫付30万医疗费用,但顺辉公司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已经尽能力支付了公司全部资金,但医生初步估计后续的医疗费仍然比较大,大概还需要100~200万之间。

目前困难问题:

顺辉公司作为第一责任方,愿意承担医疗费用,但顺辉公司目前账目上已经没有太多资金,家属现在只能找连带责任方睿扬电力公司来支付伤者后面的医疗费用,但睿扬电力公司领导一直不愿意出面,也告知伤者家属他们目前是不会拿钱出来,只有法院判责任后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现伤者都在湘雅三医院重症监护室等着拿钱救命耽搁不起。

事发第二天伤者家属已找到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监督局,劳动局,以及长沙市筑建委政府,就责任单位不负责,医疗费用到位不及时影响治疗等问题进行反馈,但政府部门负责人告知伤者家属会协助督促处理。但截至12月2日伤者家属感觉政府对责任单位督促力度不够,使得责任单位都还在推卸责任不愿意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家属都不知道该找那个政府部门来进行帮助了,面对后续巨额的医疗费用已经无能为力。

目前的情况,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费用问题,目前来不及,伤者病情严重。后面还需要多次手术来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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