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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鼎城区畜牧良种场归农投公司管理后,欲收回原集体成员基本田地事宜

时间:2019-11-30

涉及单位: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畜牧良种场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1.我是鼎城区畜牧良种场非职工人员,按照国家政策享有农田一亩,地三分的使用权,2019年11月,在场长雷*远及书记张*伟的带领下农投公司相关领导与我初步沟通,现畜牧良种场已划归农投公司所管理,目前农投公司打算利用原国家投入建设的猪场改建冻库,拟使用农民耕地统一种黄桃和玉米。

但是既不承认是征收,也不承认是租用!

口头给出的补偿方案如下:

1.对现有土地上有青苗的按500元/亩进行补偿

2.以后每年按500元/亩进行补偿,每三年最少按50元/一年增加补偿金额

那么,我想得到回复的是以下几点:

第一,农投公司拟进行的相关项目是否得到有审批资格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能公示?

第二,收回农民土地使用权,是否有相关手续?是否合法?是租用还是征收?请明确!

第三,以后每年500元/亩补偿标准过低,对于不种地的农民无所谓,但是对于我们每年种地的农民来说,每年可以省下购买菜油和粗粮的钱,这是500块远远得不到的!所以农投公司是依照哪条法律法规得出的补偿标准?是否考虑农民切身利益?照此执行将大大影响农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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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鼎城网管办 2019-12-06 16:57:28

      网友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按鼎城区人民政府第101次专题会议精神,原畜牧良种场的人、财、物整体划转到常德市鼎城区现代农业农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农投公司),成立区农投公司桥南分公司和桥南分公司支部委员会。 2.为充分发挥原畜牧良种场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按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经区发改委和扶贫办指示同意,区农投公司引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整合良种场部分国有土地植入产业发展。 3.原良种场土地属国有土地,区农投公司对土地只是整合利用,不属于租用和征收范畴,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当地职工和群众。 4.为确保良种场职工群众的利益最大化,区农投公司对被整合土地上的当年农作物一次性给予500元/亩的补偿;对目前闲置的土地一次性给予100元/亩的补偿;对应享受土地分配的人员给予500元/亩/年的补贴,且每三年增加50元/亩,从2020年1月起开始实施。 以上相关补贴(补偿)标准已得到良种场所有涉及土地整合职工群众的签字同意,相关文件及每户每人补贴(补偿)将于近日进行公示。

      鼎城区现代农业农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鼎城网管办 2019-12-05 09:20:09

      网友提出的问题已转农投公司,将由该公司统一回复相关问题。

      鼎城区网信办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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