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9
涉及单位:常宁舞之韵艺术中心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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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9
涉及单位:常宁舞之韵艺术中心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本人已孕2月余。于2019年9月受聘于常宁舞之韵艺术学校担任主持课程老师并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10月发现自己怀有身孕,当月已跟校长刘*反应了该情况,并口头告知下学期可能担任不了了!11月2号,因孕期反应导致上课时突感身体不适,休息几分钟后缓和了过来。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从知道已有身孕到当天从未因身体不适请假或要求休息,而临近考级,校长刘*出于对我的不信任感借此意外情况要求我休息一段时间等过了反应期再回去上课。11月16号考级结束后立马通知我回去上课并未关心我是否还在前三个月的危险期、反应期,当时我因已有其他工作安全为由拒绝了第二天的课程。11月17号该校另一名校长问我是否本学期不去了,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口述或留有字面的意思不去。该校校长又要求我把教材送过去!因每月20号发上月工资,11月22号我问校长刘丽什么时候能发10份工资,她不予回复。11月23号我没去该校上课!当天我又问了一次上月工资,校长刘丽不仅拒付工资,还对我的人品、职业道德予以言语上的抨击与侮辱!其行为使人寒心,令人发指!
于2019年11月25号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工作人员随即与该校负责人联系,通知过来劳动局方面解决,遭到校方拒绝!工作人员答应一个星期内协助处理此事,到今日已无任何消息!
目前作为弱势群体,还请相关部门对该事进行调查处理!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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