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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1路亿丰公交事故

时间:2019-11-28

涉及单位:耒阳市公交公司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我母亲坐公交事故受伤,住院期间负责人就态度恶劣不愿出钱治疗了,留下的后遗症多,经常晕痛,有些地方还肿痛,后下达责任书依旧不愿担责避开,就后诊疗赔偿争议,也请求交警能严肃认真负责处理,关护受伤者,说句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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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耒阳交警 2019-12-11 16:03:22

      关于对湖南在线华声投诉直通车“耒阳1路亿丰公交事故”帖文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你好: 你在湖南在线华声投诉直通车所发“耒阳1路亿丰公交事故”的帖文我们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我队多次向你说明,至今你们各方均未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我们也获知你母亲现已出院,目前正在康复中。在你及对方均没有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情况下,我队也与涉事的公共汽车公司进行了联系,并组织你们进行了调解,但因你双方就事故的损害赔偿存在争议,尚未达成调解意见,如果确实未能达成最终调解协议,你们可就你母亲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解决双方争议。欢迎你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顺祝你母亲早日康复!

      耒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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