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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6期违法收费”问题报告

时间:2019-11-22

涉及单位: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本人是一位普普通通打工的农民工,辛辛苦苦打工攒了十多年的钱付了首付,于2018年9月份在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6期,通过贷款购置一套房。房子在没有任何验收手续的情况下,于2019年8月26日开始交房。本应该是开开心心去收房,却被无良黑心开发商在没有任何政府公文和公然违犯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强制收取房款外所谓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开通费(其中:水电12950元/户,天然气2180元/户,有线电视6元/㎡)及入户门(1800元/户)等近2万元的费用。
本人和东方水岸明珠6期业主(下文简称业主)到衡阳市相关部门和法律咨询,同时也查阅了关于商品房的各项收费文书。都是房价一价清,房价外加收款项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在多次到常宁市政府找市长投诉后,常宁市的市长们却给出了十分荒谬答复:你们签了合同,一切按合同来。可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和常宁市物价局常宁市房产局《关于印发常宁市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价[2009]32号),明确规定了房价“一价清”。广大业主又多次通过网络红网平台和电话等投诉。常宁市政府官员却让我们广大业主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花式踢皮球。合同本身就违法行为,常宁市政府市长们却还给开发商背书。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广大业主无从得知。可常宁市人民政府不为人民服务,为民排忧解难就算了。还公然为黑心房地产开发商背书,让黑心开发商坑害老百姓血汗钱。让人实在无法理解。难道合同能比国家法律大吗?合同本身违法了业主找政府告知其违法行为。常宁市政府不查处还各种踢皮球合适吗?还是常宁市政府根本就不敢查处呢?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常宁市政府,居然把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交给房地产开发商。让开发商对业主进行威胁和恐吓。以上种种难道真如如坊间传闻一般,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什么金钱交易。这都需要常宁市政府部门给我们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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