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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燎原机械设备十栋厂房19个店铺被霸占

时间:2019-11-14

涉及单位:新化县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我是新化县燎原机械厂的双职工,俩口子在该企业工作三十多年没分文退休工资养老,去各级政府反映情况无果,却遭到蹲监狱的下场,我们俩口子被地方公安关押24天,有新化县公安局拘留证为据,俩人都有病,老伴肖小平因厂被强行解散后无法生存,在为邻居私建房搭电从二楼摔下,医院诊断1-4椎骨折,半年后发现猛疯症状,无法过正常生活,关押前每天发作一,二次,因被关押期间停吃药控制,现每天发作五至六次,本人在村委会通知二癌谱查时查出宫颈癌病变也在常年吃药,可没人管过我们如何活,我们有一份上梅镇城西建设开发区与燎原机械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和一份上梅镇政府向上级汇报的材料,材料上写明燎原机械土地费获利了土地款392万元,另有一宗土地费获利192万元的没写,还有房产评估书十栋厂房和一栋会议室,19个店铺,食堂,车间被强行拆除,足够证明上梅镇行政侵权行为,补偿协议上写明该企业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应该百分之百赔偿,在协议上写明赔偿二十万零一仟多元钱,安置130平方米土地另建车间,加盖的是燎原机械厂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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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化县枫林街道办事处 2019-11-15 16:13:13

      关于新化燎原机械设备十栋厂房19个店铺被霸占问题的回复

      网友:

      你好!

      关于反映原新化燎原机械厂的问题,自2018年2月枫林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来,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主要领导包案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调查此事的原由,数次找该厂的职工代表曾迪光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原燎原机械厂由1996年4月经原上梅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并入原燎原水泥厂,成为原燎原水泥厂机械分厂。1998年,中共新化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改造老区、拓展两翼”的县城发展思想,按照城西建设总体规划,原燎原机械厂正好在规划的立新桥广场范围内,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于1999年4月决定拆除原燎原水泥厂机械分厂。同年,机械设备被处置,并对职工进行了安置。 2018年原燎原机械厂的45名老职工向新化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1、请求确定原新化县上梅镇政府对原燎原机械厂财产的侵害、占有、处置和使用违法。

      2、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原上梅镇政府违法行为的赔偿责任,为燎原机械厂职工办理好“社保”。

      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2018年12月31日,新化县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求,(2018)湘1322行初43号。原告不服,在法定时间内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于2019年3月1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9)湘13行终25号。

      另说明,2018年2月,根据新化县行政区域的规划调整,原上梅镇正式分为新化县人民政府上梅街道办事处和新化县人民政府枫林街道办事处。原燎原机械厂位于新化县人民政府枫林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之内。

      特回复。

      新化县枫林街道信访办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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