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9
涉及单位:新化县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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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9
涉及单位:新化县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新化县人民政府
10月8日通过本平台反应,今年农网改造,不协商的情况下,強行砍伐我大量私有树木,拒绝补偿的问题。随后镇领导,供电所领导跟我进行了沟通,并出示了新政函【2011】128号文件,表示所砍树木没有补偿。
为什么新政办函【2011】12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与【电力法】55条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四章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相悖???
村级农网改造是集体的利益,也不能损害我个人的利益,也不由某个村民承担。也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有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应该有一个讲理的地方,特此请求本平台给老百姓,弱势群体一个明确的说法。
吉庆缜火侍湾村南盘山组刘玉卿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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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关于吉庆镇伙侍湾村南盘山组农网升级改造过程砍伐树木要求赔偿一事,砍伐杉木19根、杜仲树2棵、还有4棵剪枝,竹子20根左右,具体负责清点人是该村文书王在时同志。该村在农网改造前,由于与电力施工单位签订了相关承诺和协议书,村支两委召开了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了宣传发动,并对全村沿线路该清扫的树木进行了说明,一律清扫到位,对农改中的树木砍伐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不做赔偿。针对刘玉卿同志你的地域该砍伐的树木,村支两委主职人员邀请你现场做了清扫工作,你本人只同意杜仲树和杉木树只扫顶枝,可该地域是上坡线路,在不得以的情况下,为了电网安全,实施了砍伐,我镇村干部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县电力公司和吉庆供电所领导出具相关文件和法规予以说明。
吉庆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