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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沙塘湾张书记带头支持宗族势力涉嫌违法违纪

时间:2019-10-25

涉及单位:冷水江市沙塘湾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

三座坟墓在未经坟主余女士签字同意,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沙塘湾办事处以族老签字为由强行拆迁,各执法部门官官相互,剥夺坟主的合法权益,公开支持宗族势力,致法律于不顾,就因为父亲只生了一个女儿,就应该受到歧视吗?

一、书记带头支持宗族势力,未经同意强行迁坟

余女士系余兴月唯一法定继承人,余兴景系余倩亲爷爷,余文长系余女士生父。现群丰村罗家山的土地需征收(其用途至今不明),要将余兴月、余兴景、余文长三座坟移迁,沙塘湾办事处在未与坟主余女士达成任何协议,未出示任何书面拆迁公文出示给坟主情况下,以所谓族老已签字同意为由,强行粗暴的把余女士家三座坟拆移。试问,今天的社会是法治社会,还是张书记主宰的族老社会?沙塘湾办事处的职能是什么?

二、办事处领导不作为,公开支持宗族势力

在此之前,张书记竟然指令他下属--沙塘湾办事处干部余祥,以余家长子长孙名义强行代替移余女士家祖坟,不移就开除他工作,余祥这样和余乐芝诉说,无奈之下,7月19日余女士主动打了余祥电话,又与沙塘湾办事处国土所邹所打了电话,多次主张权益,必须余女士本人签字同意,而沙塘湾办事处却一直忽悠了事。并强行给余女士以宗族理念压制,说如几十人,几百号人都像你一样需每个权利人签字,那是不现实的,家族做代表性签字就行了。

三、官官相护,致法律于不顾

面对这种封建强权自然遭到坟主余女士本人的反对。做为一个弱女子,7月22号余女士只好书面出示函发给沙塘湾办事处张书记,沙办国土所所长邹华,群丰社区村委会,而张书记拒收余女士的书面请求,7月29号余女士只好又以短信方式将书面报告的内容发给张书记,仍置之不理,身为一方父母官,竟然这样漠视一个公民的请求于不顾。

14号沙塘湾办事处未与余女士达成任何协议,以族老签字的名义强制移了余女士家祖坟,位于群丰社区罗家山有余氏、罗氏祖坟,而余兴景、余文长旁边还有几十座罗氏祖坟至今未移,难道这是群丰社区罗福初支书族里的祖坟么,是有背景和保护伞吗?

书记带头支持宗族势力,未经同意强行迁坟,官官相护,致法律于不顾,这种行为与黑社会的强迁强占有何区别,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扫黑除恶的时期,这群“领导干部”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吗?对于国家的建设我们要支持,但是坚决反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黑暗行为。沙塘湾办事处公开支持宗族势力,剥夺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核心精神,中央巡视组、地方纪检监察领导应严加查处,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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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塘湾街道办事处 2019-11-01 10:49:18

      关于反映沙塘湾张书记带头支持宗族势力涉嫌违法违纪情况的回复意见

      近日,网友反映沙塘湾街道张书记带头支持宗族势力涉嫌违法违纪,经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三座坟的权属问题。

      余倩,女,原户籍地为冷水江市沙塘湾街道枫树坳居委会,2018年迁入长沙雨花区东山街道黎托社区。余倩所称的三座坟,指的是余兴景、余兴月、余荣长(即贴中的余文长)三人的坟墓。余兴景系余倩的爷爷,共育有余荣长、余雪梅、余篮芝、余乐芝等四个子女;余荣长系余倩父亲,在余倩三岁左右病逝;余兴月系余倩三叔爷爷,余倩父亲病逝、母亲改嫁后与余兴月共同生活10余年,直至成年。余兴月无子无女,晚年与侄儿余荣峰共同生活,去世后根据余兴月生前的意见,其近亲属将余兴月的房产变卖用于办理后事。余荣峰育有余祥、余际祥两个儿子。

      综上,余兴景坟的坟主为余倩、余雪梅、余篮芝、余乐芝四人,余兴月坟的坟主为余倩、余祥、余际祥三人,余荣长坟的坟主为余倩一人。

      关于迁坟的问题。

      2013年7月6日,原毛易镇人民政府(2015年底乡镇合并为沙塘湾街道)受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委托,与余荣岱、余锦森等8名余姓代表就余氏昌嗣公房下坟山征收迁坟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甲方毛易镇一次性补偿乙方迁坟及附属物共计221000元,乙方余姓代表在协议签订后三天内将坟山土地腾出交付甲方使用,(余兴景、余兴月、余荣长三座坟在迁移范围内)。协议签订前,原毛易镇、群丰村委会与余荣岱、余锦森等组织余姓召开了一次坟山迁坟会议,余乐芝、余篮芝、余雪梅等人参加了会议,余倩因长期生活在外联系不上没有参加。会议原则同意毛易镇征收余姓坟山,补偿费用优先购买一处坟山用于迁坟安葬,剩余费用由相关利益人享有。至2018年底,除余兴景、余兴月、余荣长三座坟外,余姓其他坟都已按协议迁移。

      2019年7月,因项目建设需要,沙塘湾街道办事处督促余姓代表余锦森、余荣岱等人履行协议尽快腾出土地。余乐芝及余祥等人多次与余倩联系做工作,余倩始终不同意签字;为加大工作力度,沙塘湾街道安排工作人员与余倩沟通,余倩在无正当合理诉求的情况下拒绝迁坟。2019年10月,余姓代表在征得余兴景、余兴月多数坟主同意后组织人手将余兴景、余兴月坟迁移至余姓新坟山,同时将余荣长的坟一并迁移。

      关于罗姓坟山未迁的问题。

      罗姓坟山因新坟山选址耽搁了一些时间,现在罗姓新坟山已选定,大部分坟主已签订迁坟协议,迁坟正在进行之中。群丰社区支书罗福初在该罗姓坟山没有祖坟。

      关于沙塘湾街道的处理意见。

      余姓坟山迁坟协议为原毛易镇与余姓代表共同签订,毛易镇已履行协议,现沙塘湾街道根据协议督促余姓代表履行相关协议是职责所在。

      鉴于余姓代表在未征得坟主余倩同意的情况下将余荣长坟迁移,行为欠妥,街道将安排工作人员对余姓代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余姓代表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

      希望余倩言行一致,用行动支持国家建设。

      沙塘湾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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