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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莫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规开舞蹈培训班

时间:2019-10-18

涉及单位:湖南莫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吉首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本人于9月9日在投诉直通车网站举报了湖南莫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规办学事宜,全文如下:湖南莫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位于吉首市乾州乾城中心步行街五楼,开设课程拉丁舞、中国舞、芭蕾舞、艺考班,分启蒙班、少儿班、少年班,在校人数超过400人。经工商局网站查询,该公司并无办学许可证及舞蹈培训相关资质,商场五楼近1000平米的办学场地,属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设施、消防出口配备明显不足,是否通过消防备案及验收也未可知。学生合法权益及人生安全皆无保障,望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吉首市消防救援大队于9月17号作出了回复,回复如下: 该培训班为三个独立教室,最大一间教室面积约为300平方米,总面积700多平方米,因为乾城步行街大楼主体是经过消防验收的,所以整栋楼的喷淋,报警均已安装,该培训班也安装配备了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但是该培训班其中一间教室存在消防出口不足的情况,我单位已经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增加出口。 你反映的该公司并无办学许可证及舞蹈培训相关资质以及是否通过消防备案及验收,目前已不属于我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建议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于10月15日回复如下:吉首市莫叶舞蹈培训学校(筹)位于吉首市乾州中心步行街五楼,场地面积410平方米,2018年8月取得我局筹设批复。该机构现有学员248人,目前开设拉丁舞和中国舞两个专业。乾州中心步行街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疏散及灭火器,属于消防验收合格工程。学校所处五楼共有四个出口,消防疏散通道符合要求。学校二次消防设计图纸已经在“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备案,目前还未验收。莫叶舞蹈培训学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却在办学,违反“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办学”规定,吉首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小组现场到该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并向其举办者书面下达了“停办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培训费退费按有关规定处理。

现有以下问题想找以上两部门予以咨询:

1、 根据教育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莫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规办学,应责令停办,退还学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金,教育局处罚是否适当?

2、 据本人了解,截止目前该培训机构仍在正常营业开课,教育局是否应持续监督整改,甚至申请强制执行其行政处罚?

3、 根据贵单位回复,“该培训班为三个独立教室,最大一间教室面积约为300平方米,总面积700多平方米”,该学校现有学员248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设计规范,类似场所超过300平米的二次装修需要消防备案,超过500平米的需要消防报建、审批、验收等工作。湖南莫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即吉首市莫叶舞蹈培训学校)是否经过以上手续?是否属于消防大队监督范围?

4、 湖南莫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过消防验收擅自开业,且存在安全出口不足的情况,是否应按规责令停产停业及罚款,而不是仅仅下发整改通知单?

5、 根据国家建筑防火规范,儿童培训班(学校、机构)在一、二级防火级别建筑内设立的不得超过3楼(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4.4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②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③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④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⑤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请问吉首市消防大队,莫叶舞蹈培训学校设置在五楼,248个学员基本都是6-14岁儿童少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问题望相关部门予以回复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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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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