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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嘉禾县城管局不作为

时间:2019-10-14

涉及单位: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2019年10月10日,嘉禾县人民南路51号隔壁,有人违章建房,多次到城管局举报,城管局叫其停工,城管局工作人员走后,施工人员又继续施工,反反复复很多次,城管局未采取实质性的办法,背后的故事耐人询问,希望上级部门能彻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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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10-23 16:11:09

      关于网络舆情《投诉嘉禾县城管局不作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嘉禾县人民南路51号旁(立马电动车对面)建房当事人是李*文、李*勇、李*强三兄弟。2019年10月5日拆除老房屋重新建设,原房屋在1988年12月13日办理了《建房土地使用证》,姓名:薛*英(李*文、李*勇、李*强奶奶),批准建筑(住房):55平方米,宅基地地址:人民南路,占地总面积:55平方米;现该建设在建设基础,占地面积42.35平方米。

      2019年10月11日,当事人李*文到我局接受了调查询问,其陈述了在嘉禾县人民南路51号旁拆旧建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事实。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下达了 《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嘉城执责停通字20193065号),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施工。 2019年10月14日上午,我局接到有人投诉当事人正在施工,我局立即安排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执法,并现场进行了停工。对该工地我局安排执法人员重点进行督查,一经发现施工一律进行制止。

      该建设因办理了《建房土地使用证》,又属于拆旧建新,基础面积42.35平方米未超过建房土地使用证审批面积,我局于2019年10月15日向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去函请求予以定性,待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回复我局后,我们将依法依程序进行处理。综上所述,我局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感谢你对城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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