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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之后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的责任?被盗车是不是不归警察管?

时间:2019-10-05

涉及单位: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分局青山派出所,祁东县城东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与当地公安局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我买了一辆新三轮摩托车,本想用来拉工具做事用,可谁知买回来两天就被小偷偷走了,还是大白天,小偷把我的车子骑到了衡阳市里去了,我是祁东县的,车子盗走第七天,小偷骑我的三轮摩托车把别人小车刮了,然后刮了也想逃,于是被刮车主就借他朋友电动车去追,结果追到又跟小偷互换了车子骑,然后小偷又把他的电动车骑跑了,他骑着我的被盗车辆去了他车被刮的地方,也就是他店门口那里,他现在是违法私自扣押被盗车辆,而当地警察无动于衷,反而任由他扣押,甚至还当着我们大家的面说,他不给你我们也没办法,又不能拿他怎样,纵容他敲诈我们,警察把这个案件当做民事纠纷叫我们自己处理,警察调解提议说让我们赔个新电动车的钱给他,也就是3500元,他让我赔4000,警察叫他给他个面子,两个人嘻嘻哈哈,可我早就立案了,我有什么责任?作为民警什么案件都搞不懂,什么情况都不问,直接就是叫我们商量赔偿,合法合理吗?一去就是踢皮球一样,都说不是他们的事,这边推那边,那边推这边,青山派出所还说是我在求他们,不是他们在求我?难道去公安局办事还要低声下气的求才说考虑考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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