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25
涉及单位:环保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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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5
涉及单位:环保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该厂位于隆回县九中斜对面老加油站最后面,加工时排放大量刺鼻性有毒气味,严重影响到了该片区的生态环境和老百姓的生活,望政府部门给百姓做主,还百姓一片干净的环境。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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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
贵栏目关于“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兴华村泡沫回收加工废气污染”投诉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回县彭*胜泡沫回收加工厂位于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兴华村(原种子公司仓库内),业主叫彭*胜。于2018年7月投资5万元开始建设并投入生产,总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生产设备为泡沫粉碎化坨机一台、电机一台,主要将回收的泡沫粉碎后加热溶解成泡沫坨料。
二、检查情况
2019年9月26日,执法人员对隆回县彭祝胜泡沫回收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泡沫回收加工厂没有生产;现场堆放有回收待加工的泡沫和加工好的泡沫坨料;没有办理任何部门的相关手续;没有按规定建设废气、噪音等污染防治设施。
三、处理情况
(一)2019年9月27日,我局对彭*胜泡沫回收加工厂下达了《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现场执法意见书》,责令隆回县彭祝胜泡沫回收加工厂立即停止排污行为;
(二)9月27日,我局向隆回县人民政府花门街道办事处送达《关于督促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彭祝胜泡沫回收加工厂恢复原状的函》(邵生环隆分函201973号),要求花门街道办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湘发〔2018〕4号)有关规定,于2019年9月30日前督促隆回县彭祝胜泡沫回收加工厂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并按环保要求恢复原状,防止环境污染。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督促彭祝胜泡沫回收加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排污。如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将按照“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移尽移”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
如对本信访答复事项不满意,可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隆回县人民政府或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衷心感谢您对隆回县生态环境工作关心和支持!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