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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五强溪镇政府对农村独生子女认定工作敷衍

时间:2019-08-15

涉及单位:五强溪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您好!我的父母是再婚夫妻,母亲再婚前生育了一个女儿(离婚时法院判给了男方抚养),父亲之前未婚未育,现在他们只生养我一个子女,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父亲是符合申请独生子女光荣证标准的,理应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可是父母在我大概是读初中的时候曾经向村干部(瓦窑坪村棺木坪组)申请过,但均以再婚家庭不符合标准,不予办理。我父亲今年64岁,在家务农,由于没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一直没有享受过任何补贴!本来应该享受到的政策却因为乡镇干部不作为,工作敷衍了事,丧失了应有的公民权利!强烈要求相关部门重新认定给予补办独生子女光荣证,对之前本应该享受而未享受到的补贴给予赔偿!否则我将逐级举报投诉,必要时候采用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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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强溪镇人民政府 2019-09-05 16:18:19

      尊敬的发帖人: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发帖反映你的父母是再婚夫妻,母亲再婚前生育了一个女儿(离婚时法院判给了男方抚养),父亲之前未婚未育,现在他们只生养你一个子女,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你父亲是符合申请独生子女光荣证标准的,理应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可是父母在你大概是读初中的时候曾经向村干部(瓦窑坪村棺木坪组)申请过,但均以再婚家庭不符合标准,不予办理等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经核查回复如下:

      1、你父母系五强溪镇瓦窑坪村棺木坪组村民唐天*、周连*夫妇,该夫妇于1985年11月登记结婚,系男初婚女再婚,女方再婚钱生育一女孩,再婚后于1987年11月4日生育一男孩。

      2、唐天*于2015年3月申请纳入农村奖扶对象,经调查审核,不符合当时奖励扶助政策。

      3、现因《湘卫家庭》发2017(2)解释通知第二条的具体解释5款2项,再婚后合法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子女数分别计算,符合现行政策。待系统开放后,请于2020年元月至3月再次进行申报。

      非常感谢您对我镇各项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五强溪镇的发展需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我镇设有办公监督电话:0745-4732100,真诚欢迎您和广大网友对我镇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五强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沅陵网信 2019-08-19 17:36: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转交五强溪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处。 沅陵县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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