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4-05-08
涉及单位: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一、事件的经过
4月30日晚7点43分,我(易玄德)和太太、小孩(易以清,女,6岁)乘坐N715次列车,从长沙到广州。上车不到20分钟,女儿易以清在卧铺6号车的边座上下来时,左手的无名指被边座的弹力反扣(不知具体叫什么)压伤,指甲破裂,皮肉多处裂伤,血流不止。幸好我们随身带了创口贴,紧急进行了包扎。我们马上找6号车厢的女乘务员,希望在广播里寻求医务人员帮助,还问火车上是否有急救药品。但是乘务员一直没有广播叫医生,并说没有急救药品,劝我们在最近的株洲站下车,进行治疗。为了女儿的健康,我们不得不终止去广州的旅行,决定在株洲站下车。这时我们提出能否退票,这位女乘务员说可以,她拿了我们的票去了。她去时车厢里几位没票的乘客想要我们的票。不一会她来了,票没退出,但拿来了客运记录本,对发生的事进行了记录(但记录不正确,伤口是我们自己包扎的,她写成“列车因条件有限已进行了简单包扎”)。她不允许我们把票买给车上的乘客,说我们下车以后可以退票或者改签。记录单上她盖了一个小章:广铁长沙客运段,喻好。
晚8点30分左右,我们被迫在株洲站下车后,她在站台上把我们交给了一位株州站台上的一男性车站工作人员孙柏林,孙又把我们交给了一女性车站工作人员(左手臂章号是15)。这位女15号说,不能退票,只可改签,她还说车上的乘务员不许我们把票卖给其他乘客,是因为我们下车后票就作废,她就可以自己处理(谋私)。后来又来了一位女车站工作人员,说15号同志说的不对等等。面对如此情况,心急如焚的我们有点愤怒了,票的事情已无心再管,小孩治病要紧。在株洲朋友的帮助下,我们来到了株洲市第一医院,紧急治疗处理近3个小时,缝了5针。晚上11点30分,我们三人才打的回长沙。
二、愤怒的质问
1、从火车的硬件看:一是车内的设施不具备安全可靠性,二是边座未做人性化的安全提示和警告。
2、从火车的软件看:一是乘务员服务极不到位,不叫医生,没有急救药品。二是推卸责任,只想要我们快下车,其客运记录也不真实。三是乘务员素质差,在退票问题上几位乘务员回答不一,互相矛盾,还互相指责,假如他们都不知道铁路的政策规定,我们乘客又怎么能知道。
三、意见和申告
本来是一次计划中的快乐旅行,没想到却是这样痛苦的经历。人民铁路为人民,人民在哪里?铁路落实“三个代表”,“代表”又在哪里?心中的感受却是:五一出行真痛苦,人民铁路害人民。
我们倍感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是那样的亲民爱民,我们也倍感党的改革开放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幸福美好。正是在这样的情绪感召下,我迅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合同法》,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学习了《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等。决定如下:
1、建议:铁道部应改进车辆的设施,强化人性和安全;要打破垄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杜绝票务黑幕。全国假日办不要只看重假日的经济效益,更要看重假日服务的质量和出行的安全保障——这也许才是服务的根本,“三个代表”的根本。
2、要求:强烈要求铁道部门赔偿我小孩的精神损失,她才6岁,正是快乐和幸福的年纪,她爱好艺术和美术,不要因为这样的痛苦而让她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丧失对美好未来的信心;强烈要求赔偿我们家长的精神损失,从昨晚到现在,我们既痛苦又担忧,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最后是补偿小孩的医药费用和票务损失。现在是5月1日下午2点,我充满愤怒的在办公室写着这样的报告。
3、申告:为充分享受国家给人民的权益,也保障我们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保障全国、千千万万假日出行的旅客的权益,我们决定不再沉默。
(1)5月1日上午,我已向全国假日办、湖南省假日办进行了投诉。
(3)如果以上行动没有结果,我们将不得不授之法律。
湖南出版集团(长沙市营盘东路38号,邮编410005):易玄德
电话:0731——4302653(办)、4422755(家)、13974887976(手机)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