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1
涉及单位: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科头乡红霞村民委员会、科头乡经管站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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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01
涉及单位: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科头乡红霞村民委员会、科头乡经管站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科头乡红霞村潭山冲七组村民,名叫刘晚贞52岁,文化程度:小学没毕业,老公外出打工病故,本人一个弱女子带着2个几岁大的女儿在家无法生活,不得已出外打工维持生活,在外打工12年多了,孩子也大了,我想回家养老。但我这次回来却发现了一件让我非常非常伤心的事:科头乡政府登记颁发的土地权登记表里,原本4亩多土地确只有0.2亩,还有4亩余土地确无缘无故的找不到了。
土地是我村百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段时间我本人多次找到科头乡红霞村委领导要求解决问题,但村领导一直推三阻四没有答复;也多次找到科头乡乡政府和经管办相关人员,他们都置之不理并以各种理由推辞,他们置有关法律法规与不顾,伙同我村部分村干部,未经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未经村民代表和土地承包户协商同意,利用职权非法把我的田地分派到其他村名名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解读中第6条明确规定;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决定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草案删除现行法律中关于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规定。草案规定,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选择而不能代替农民选择。
他们的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今向你们投诉,望能呼吁上级有关领导予以重视,能及时制止有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还我田土。恳请上级领导维权公道,维护法律的威信。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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