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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相市乡“3.7”特大交通事故

时间:2019-03-23

涉及单位:衡南县交通局、公路局、相市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各位领导,您好:
本人杨小君(系下文杨冬平的哥哥)

汉族
高中文化
籍贯湖南
家庭地址:湖南省耒阳市永济镇金钩村三组
出生日期:1984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1360906*****

“3·7”特大交通事故事发经过:2019年3月7日下午13点,杨冬平等6人从广西开车返回衡南县江口镇,在车江高速路口下高速,6点半左右到云集镇吃了晚饭。晚饭后,当时同行的黄*香(贺*平老婆)、谢*华(贺*华老婆)2人开贺*华的轿车先回了江口镇,杨冬平等4人则驾驶广汽丰田轿车(车牌号:冀D-3434F)在云集镇转一圈以后再回江口镇。当杨冬平驾车经过衡南县相市乡人民政府门口往渡口方向路段时,该路段路标线(两边白线、道路中间黄线)一直划到渡口边,道路尽头(渡口处)仅有道路左边凉亭处有路灯,道路两边没有任何交通禁止通行的标志,也没有任何阻挡通行的障碍物,致使车辆直接沿道路冲下渡口,坠入耒河,造成杨冬平、贺*平(同车死者)2人死亡,幸运的是同车的贺*华、贺*龙2人破窗逃出生还。事发时间为3月7日晚8点7分,死者杨冬平驾驶事故车辆,副驾驶位是同车死者,也是车辆车主贺*平,车辆后排座位是贺*华、贺*龙。事发后,同车人贺*华从坠河车辆逃生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警察在8点30分左右到达事故现场,同车死者贺*平的老婆黄*香8点30分也赶到了现场,死者杨冬平的朋友蒋*春、陈*平等也在10点左右赶到了现场。而在事发当时,相市乡人民政府无人在场,乡政府也无人值守。后来,乡政府人员才赶到现场,并打电话给海事局打捞队。3月8日凌晨7点多才开始打捞作业,打捞一天,无结果。3月9日中午12点多才将事故车辆打捞上来。因当地村民阻拦,不允许从事故码头上岸,政府现场处置人员最后决定从离事故地点下游约500米左右的采砂场上岸,并在未通知死者家属的情况下,想强行将事故车辆以及死者遗体带离现场,后来死者家属及朋友赶到采砂场码头进行阻拦,要求政府给一个说法,但现场处置的特警强行开路,将死者遗体带离现场。

事故的主要原因:从现场勘验可以看出(死者家属已录制当时事发路段现场视频为证),事发时的路段地处耒河渡口边,作为政府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完善或清晰地标注相应地交通禁行标志,以防止造成车辆交通人员事故的发生。这是可以预见的和避免发生的事故。由于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缺位等原因,整个乡镇中心人口密集的路段未设一条减速带,道路尽头既没有醒目的标志,也没有禁行的阻挡物,只有清晰的地标引导线,让行驶在该路段而不熟悉地形的驾驶人员误以为前面可以通行,是直接导致死者杨冬平驾驶车辆冲出渡口坠入耒河而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和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
事故已经发生了十六天,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声称对此事负责,除了交警队(交警队只是对事故进行调查鉴定),也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出来与两名死者家属协商善后事宜。交警部门把事故责任全部划到驾驶员杨冬平身上。3月11日双方家属到衡南县政府上访,到现在也没有下文。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两名死者皆是三十多岁的年龄,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因为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变故撒手西归,上有老下有小,父母已年迈,孩子还幼小,两个家庭就此破碎。
朗朗乾坤,法治清明。我们相信政府会依法给予死者家属一个公道说法,会还社会一个公道人心。法在,理在,情在。在如今的法治社会,请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领导为正当公民诉求主持公道,让死者家属那脆弱而受伤的心灵得到些许安慰,让未成年的儿女有依靠,有未来。
死者杨冬平兄:杨小君泣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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