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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的房子却不能入住

时间:2019-03-21

涉及单位:衡阳市银祥置业有限公司/昱安物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我们是衡阳县西渡镇培元南路(蒸阳建材市场旁)蒸水明珠项目的业主,开发商(衡阳市银祥置业有限公司)在房屋买卖时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明文约定时间(大多约定于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交付房屋,并有注明房屋交付条件,同时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可是开发商至今未提供,三书一证一表是业主房子质量最基本的保障。

截止至2019年3月20日止,开发商都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上述文件,导致部分业主因对住房需求急迫,但又未达到居住条件的情况下被迫住进未经国建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房屋。业主入住后发现房屋各种遗留工程问题,如;主体剪力墙渗漏,窗户边缘渗漏、供电供水系统频繁停电停水,业主是苦不堪言,多次向开发商反映,一直口头承若会处理,但至今都未妥善解决上述问题。

在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情况下本就是违约,又不积极处理业主的各类遗留问题,同时在未向业主公示的情况下,私下串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场经营管理( 昱安物业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2月1日该物业公司进场,面向小区全体业主用高压态势逼迫各业主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对已经入住的业主,如不签署管理协议,和提前预缴纳一年的管理费用,就暗中纵使工作人员停水停电。

对在还未入住的业主准备入住时,强行要求签署管理协议,如不签署协议一概不给房间钥匙,关水关电。部分业主被迫签署协议后需要入场装修,如果于2019年2月1日签署,需要补交一年物业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但未提供任何清运服务,需要业主自己清理出小区),预交1年物业管理费,同时还需缴纳3000元装修保证金,缺一不可,合计费用8000元至9000元不等,物业工作人员态度还非常野蛮高高在上,部分业主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接受霸王条款。一部分准备入住的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的霸王条款只好暂切不装修入住,在严重违反了《物权法》中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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