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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汝城县千钧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及停车费收费问题

时间:2019-03-14

涉及单位:汝城县物价局、房管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尊敬的部门领导:

你们好,请把我们三江花苑的事先关注,先安排处理,再不处理这里要发生大事。物价上涨,百姓能活,汝城靠什么经济维持生活,汝城的经济来源是什么?矿山挖完了,还有啥?靠打工维持百姓的基本生活,存了20-30年钱买了一套房子,贷款还没来的及还,现在汝城千钧地方开发商又要抢劫,不听业主的意见,一意孤行收取昂贵费用300元一个月,请问是否通过物价部门的核实,相关部门的文件下发通知业主?

1.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请问:三江花苑有相关文件证明吗?请发出来让业主看明白。

2.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请问开发商、物业有和业主们或者业主临时委员会商量?

3.地下停车库区域是属于整套建筑物的土地,那么开发商既然把房子卖给业主,那么地下车库就是属于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请问业主的公摊面积除了电梯、电井、物业办公区域、保安亭,每户至少20平方公摊去了哪里?

4.如果地下车库归属于开发商,请举证证明,所有成本(包括土地成本)等丝毫未纳入对外销售的房屋价格中,而且关于增加形成的车位相关手续齐全、合法。那么,此种状况下就其增加形成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适用《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属于当事人约定范畴。反之,如果建设单位无法举证证明,就认定归业主共有。

5.请看房屋质量,收房时无质量报告,下雨就漏水,地下车库到处是坑洼,臭气漫天,有政府部门关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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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汝城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9-03-27 10:26:34

      对汝城县三江花苑收取昂贵停车费问题的回复

      网友:

      你好!你在网上反映“汝城县三江花苑收取昂贵停车费”的诉求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该小区调查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汝城县“三江花苑小区”是汝城县千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67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包含建住宅、商铺)。项目计划建住宅1467套,商铺290个,分三期进行。一期工程已交房、二期工程售房接近尾声,三期工程在初建中。按规划配套建地下车位1517个(一、二期建地下车位1263个,三期正在建设中)。自2015年9月开售至今,出售车位24个(含8个只是交定金),未出售的车位,开发商在继续出售或实行租赁。目前,小区已经进住业主约240户,整个小区的物业还属于前期状态。

      二、地下车位停车位价(费)政策

      1.开发商收取地下车位停车租赁费。根据湖南省发改委下发的《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5860号)文件规定,地下车位售价和租赁费不属于《湖南省定价目录》定价项目,属市场调节价。 2.地下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11号)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三、处理意见及建议

      根据现行政策并综合调查情况,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1.对开发商开发的地下车位售价或租赁费过高问题。①建议业主购买或租赁地下车位时,要先了解售价和租赁费等相关情况,分析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自己的心理预期。②建议开发商对小区业主的消费能力深入调查分析,制定更切合实际的地下车位销售价格和租赁费标准。 2.对已购地下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问题。建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可以参照汝城县城区同行业的市场价格水平),或者请小区所在社区和县物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如果在确收费标准遇到困难时,可以寻找“第三方”即专业的机构或部门进行合理测算。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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