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娄底市娄星区政协副主席驾车伤人后干预司法公正

时间:2019-01-21

涉及单位:娄星区政协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娄底市娄星区政协副主席聂*红人行道上

驾豪车压伤人、肇事后干预司法、最终致被害人死亡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媒体:

我是“5.7”聂*红交通肇事案被害老人杨*的女儿杨*玲,在万般无奈之下,被迫向上级领导和媒体反映,娄底市娄星区政协副主席聂永红人行道上驾豪车压伤人、肇事后干预司法、最终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况。

一、“5.7”交通肇事案的经过

2017年5月7日早上,我爸在娄底市娄星区乐坪西街建设银行娄星支行附近人行道上例行散步。8时左右,娄星区政协副主席驾驶一辆奥迪车,违规驶上人行道,从身后将我爸撞倒,造成我爸左脚三根跖骨粉碎性骨折、脚背肌肉神经坏死并做植皮手术。市交警直属一大队认定聂*红负事故全责。老人被撞成重伤后,尽管通过医院进行了救治,但救治不彻底,且老人年事已高,因重伤引发血栓、颅内腔隙性梗塞、脑梗死等诸多并发症,总体健康状况急转直下,最终熬至2018年11月23日含恨离世。

她撞掉了一条人命,撞碎了一个家庭。杨*老人是一位退休高级教师,被撞前身体很健康,精神矍铄,每天早晚例行各散步3公里。被撞后身体状况极度逆转,医院诊断血栓、脑梗死及头晕体力不支等并发症频发,最终不幸离世;杨*老人生前是家庭的顶梁柱和经济支柱(每月退休工资5900元),老人的离世,使年迈多病的老伴和残疾儿子顿失主心骨、顿失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支撑,残破家庭陷入困境!

她违法情节十分恶劣。在人行道上撞老人后,作为娄星区司法局的局长,司法资深专业人员、副处级干部的聂*红知法犯法,不但不主动赔偿寻求被害方谅解,而是处处表现出强势、跋扈,侍强欺弱,逃避责任。

二、聂*红闯了大祸后,千方百计继续损害被害人的正当权利

一是当众凌辱受害人。2017年12月28日,我爸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我陪同下坐着轮椅到聂*红办公室找她本人面商(已提前一晚发信息告知)。完全出乎意料的是,她见了轮椅上的受害老人却如临大敌,破口叫嚷,威胁老人说:“你还不走,我叫保安来赶你走,叫110来抓走你!”我当时也被这突发情形吓懵了,不知如何是好!我爸爸当即被气得脸面发青,嘴唇颤抖!老人从轮椅上站起来和她理论,却站不稳,又跌坐在轮椅上。连区政协机关的旁观者都看不惯,赶紧扶我爸坐好。在我们离开区政协下楼时,一名领导说:“这又不是偷人的事,可摆到桌面上讲,何必对老人高声大叫的!”我爸是有骨气有尊严的老知识分子,面对肇事者的百般恐吓凌辱,对老人精神打击极大,后来一蹶不振,对此他老人家是死不瞑目的!

二是用卑劣和非法手段骗做司法鉴定。目前,被害人伤残《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她安排人用欺骗手段做的。当时肇事者及其拜把子妹妹长青办事处司法所长刘*桂连哄带骗,诱导我爸在住院期间到市星光司法鉴定所做司法鉴定,说鉴定后才能赔偿,并且鉴定费由她来出。被害方不知是坑,懵懵懂懂照办了。直到去年下半年,经人提醒才知道:原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国标18667-2002)第3.2规定,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情况下骨折伤者需要在出院后三个月方可做司法鉴定。而我爸做鉴定时,尚在住院治疗中,是完全不宜做司法鉴定的。这个司法鉴定书的出炉,是聂*红向相关鉴定机构负责人请托搞定的,其鉴定行为、程序、结论极不合理。现在受害人已经死亡,此鉴定书已不能做任何依据!

三是干预被害人住院治疗。2017年6月16日,我爸从初住的娄星区区人民医院转院至娄底市中医院做脚背肌肉坏死的植皮手术,术后12天即被停药,主治医生王医生说:“老人家,你不能怪我,这是我们科主任(付某某)的意思,我也搞不懂为什么,你走吧!”因植皮手术后脚背肿胀厉害,无法下地行走,我爸强烈要求继续治疗,这才给用中药泡脚,但一周后又停掉中药泡脚。不得已,我们于7月14日又转院至娄星区人民医院,转院第一天骨科刘医生即把我们父女三人单独叫到一个房间,说:“你们又来了,我们很为难的!”住院二十天后,被告知停医停药,刘医生说:“区里有人给院领导打招呼了,说我们还用药就是过度治疗,我们没有办法,要么你们转院吧!”我说:“如果你在出院证明上写明‘已完全康复’,我们就出院”,这样才得以勉强继续住院治疗。这样的下逐客令又经过几次,最终未经病人同意,强行将病人转移至理疗床上,晚上根本无法住,也不方便治疗,还导致住院期间感冒。在区人民医院前后两次住院期间,被害人因头晕多次要求做脑部CT,医生予以婉拒,而老人因交通事故撞成重伤,脑部CT一般是必做项目。聂*红指使其拜把子妹妹娄星区长青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刘*桂多次催促威逼老人出院,语气十分嚣张,说:“你这是过度医疗了,快出院!”,“你们现在出院,拿几万块钱想干什么干什么去,再住下去,只怕你们一分钱都拿不到!”

被害人被骗于2017年10月23日去娄底市星光司法鉴定所做鉴定,在11月8日上午出具鉴定书后,该所某负责人即告知:“鉴定书出来了,病人应该出院,鉴定日以后的住院医疗费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我父亲被吓得于当天下午在骨折没有康复的情形下,被迫无奈含泪拖着伤情未愈且每况愈下的身体,坐着轮椅出院了。

四是干预案件调解。干预交警调解。2017年5月下旬,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办案民警叫我去其办公室接受调解,我方如约而去时,却不见对方踪影,而办案民警不分清红皂白对我一顿斥责,说我“不懂法律,无理取闹,漫天要价…”!而当时车祸发生不久,我们正忙于被害人的救治,根本没提任何赔偿及调解要求。如此莫名其妙的一幕只能解释为:根据某人授意,办案民警以调解之名把我单方面叫去,给我一个下马威再说!干预市人大信访室调解。2018年元月份,市人大信访室根据我方信访情况组织双方调解,起初聂*红接受了有关情况调查,是愿意接受调解的,当时被害人尚未去世,但是春节过后,聂*红通过市人大领导打招呼直接中止了调解。

三、聂*红违法肇事、犯错拒不认错

本案从案发至今已历时一年半多,被害人直到最后因并发症含恨离世也未能讨回公道!

一是聂*红知法犯法,驾车故意违规,是本案万恶之肇始,是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前因。高龄老人是撞不得的,何况还是被撞成重伤!撞伤摔伤会破坏老人脆弱的免疫系统及生理和心理平衡,引发各种并发症,最后导致死亡。2018年3月2日我父亲因反复头晕不支等原因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其诊断书上:“脑梗死、主动脉粥样硬化、双侧颈动脉、椎动脉粥样硬化,双侧颈总动脉分叉处斑块形成”等。专家诊断,我爸的死亡,其最大原因是因外伤手术后长期卧床缺乏运动、伤口生成血栓、形成颅内梗塞、脑梗死等并发症所致。

二是领导干部的优越感及私欲极度膨胀。在本案的有关医疗、调解、信访、司法鉴定等过程中,肇事者的手伸到每一个环节,她利用公权力在娄星区织了一张无形的网,我们一举一动都逃不出这张网。她强势跋扈,容不得小民半点冒犯,以致于对坐着轮椅去她办公室面商赔偿的被害老人,龙颜大怒,并以叫保安和110抓人相威胁!

三是肇事者做着一毛不拔的美梦。法律在她眼里,就是一个幌子一个摆设。她用专业法律知识哄骗被害人到特定关系处做司法鉴定,进而如获至宝据此计算出3万元的赔偿款,妄图用保险理赔3万元了结一条人命,达到自己一毛不拔的目的!

五、聂*红必须依法依良心赔偿

(一)肇事者责不可逃。肇事者驾车故意违规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于法于理必须赔偿!

(二)肇事者犯多大的错,就必须承担多大的责。她撞掉了一条人命,撞碎了一个家庭,人的生命无价、幸福无价!

(三)肇事者必须依法赔偿、依良心赔偿。本案赔偿有法可依,《2017年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规定很明确;本案赔偿情理有据,杨铎老人的生命权和家庭幸福权必须得到尊重!

聂*红一直拿那个鉴定书做托词,她只赔偿3万多,其他一律不管。当时我们家属要求赔偿八万就是考虑到80岁老人的车祸后遗症和并发症需要继续治疗。现在老人因并发症去世,这3万或者8万能买一条命吗?能扶养我体弱多病的82岁老母亲和无收入来源的残疾哥哥吗?我父亲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和顶梁柱,老母亲和残疾哥哥都是靠他老人家一付好身体照顾和抚养。现在我年老多病的老母亲天天以泪洗面,说她活不下去了,残疾哥哥也说他只能找聂永红养他。

我们将保留提起追诉肇事者的交通肇事罪的权利!

尊敬的各级领导和各界媒体朋友,请给无依无靠的我以支持和帮助!

泣叩!跪谢!

被害老人女儿:杨*玲

2019年1月19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