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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明珠花园小区开发商拖延4、5年未办理房产证

时间:2019-01-18

涉及单位:涟源市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本人是桂阳县明珠花园小区业主,该小区位于桂阳县欧阳海大道延伸段(士杰学校旁),开 发 商:涟源市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自2013年6、7月份购买该小区C栋某层住宅房,并向开发商交付了相关购房费用,包括:1、契税;2、印花税;3、房屋维修基金;4、交易手续费;5、房屋登记费;6、证照印花税;7、工本费等费用。

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截止到目前,已经过去5年时间了,开发商一直没有给本人及本人所在小区所有业主办理房产证。因此,特向贵平台投诉该开发商:1,没有按有关法律规定向业主办理房产证;2,开发商违约没有按时办理房产证给到本人及其他业主,本应履行违约责任。

请贵平台予以重视!如有疑问,可以随时向该小区任何业主咨询事实真现,本人投诉举报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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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桂阳县委网信办 2019-07-26 15:07:24

      网友: 您好! 关于明珠花园小区业主在网上反映桂阳县明珠花园小区开发商拖延4、5年未办理房产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法规信访股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核实, “明珠花园”小区至今尚未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动产办理的相关程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除依相关机关作出的嘱托文件和依职权而直接登记之外,其他登记必须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登记。 三、处理情况:我局会积极联系开发商,督促他们尽快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不动产权证。 此诉求属民事合同行为,建议相关权利人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开发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桂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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