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4
涉及单位:耒阳市公安局、耒阳市委市政府、耒阳市三驾农村信用社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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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4
涉及单位:耒阳市公安局、耒阳市委市政府、耒阳市三驾农村信用社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尊敬的党领导、人民政府您们好:
为了严肃党纪国法,树立党的威信,弘扬正气,惩罚不良风气,铲除地方黑势力,因此,我们特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耒阳市白洋渡村11组欧阳*林女"欧阳*芳”(原三驾农村信用社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名义占用人民的存款(未上交),非法占用资金,进行投资或用于个人消费!(据说上千万)
事实与证据:(证据发票见附件)
由于"欧阳*芳”是我们村里11组的,嫁到耒阳水东江,而且其在(原三驾农村信用社)工作等原因关系,所以我们当时比较相信她、信任她!把自己打工的血汗钱和村里征地的土地款存在她哪里,原本以为她会把钱放在农村信用社里,谁知她非法占用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
另外村里的部分老人由于不会用存款机把家里的钱存在她哪里开的是借条!
我们问她要钱,她总是以不接电话或说没有钱了等方式拒绝,(现听说"投案自首了)
我们多次去公安局登记,听民警说:审问她钱去哪了,她说用完了!
我们想问下:上几千万怎么能说没就没了呢?难道不能给我们合理的解释吗?(比如说钱的具体流向、或者亏损吗?)
据说:她在北京有套房、耒阳青鹿、白洋渡村部分厂里有投资(希望政府能够认真的查一下)
请问政府:1.我的钱应该如何要回?2.她身为农村信用社员工使用农村信用社发票,农村信用社有没有赔付的责任?
我们希望人民政府能够依法依规,按照法定时间处理好这个案件!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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