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9
涉及单位:衡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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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9
涉及单位:衡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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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县交警大队取证不规范”的回复
粤T1Y386车主:
你好!根据你投诉于2018年11月29日在1071781公里100米衡阳县产生了一条超速的违法行为,我们经图片查询,现回复如下:
一、违章两张图片中有一张图片车身抓拍未全,车尾没有抓拍到,但图片完全能够反映出车牌和车辆颜色、车辆类型等信息,且另外一张图片更能确认违章车辆信息,取证完全符合GA/T832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证据清楚,违法事实确凿。
二、107国道限速70公里/小时,该车违章时速为105公里/小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以下(含)以下的,罚款500元,记12分。这个规定是含50%的,你的时速刚好达到了50%。记6分的违法行为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感谢你对衡阳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