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1
涉及单位:株洲市石峰区工商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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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1
涉及单位:株洲市石峰区工商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株洲市石峰区杉木塘步步高楼上工体贰捌健身房从11月8日通知停业整顿,我们会员多次打电话给110和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协商解决,可是现在都12月11日,打电话给工商局的人,工作人员说还要等几天,才有消息,我打老板电话没人接,工商局的人说他可以打通,但是还要等几天,我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请有关部门调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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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工体贰捌健身房停业一事,石峰工商分局于11月9日接到多名消费者通过12315和市长热线投诉,杉木塘工商所多次联系并约谈了该店负责人谭强、文波,组织维权代表当面调解。12月8日和11日,该店负责人谭强先后向杉木塘工商所报告,经该公司股东会议研究决定,将原工体贰捌会员转移到“遇见”健身会所,并承诺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并将该方案在会员微信群进行了公布,告知会员;同时,由于经济原因,对不愿转到“遇见”健身会所的会员,无法退还费用和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工商部门对消费者投诉实行调解制度,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终止调解。调解终止后,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继续维护自身权益,工商部门也会在职能范围内给予相应协助。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峰分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