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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的士司机态度恶劣 且存在安全隐患

时间:2018-11-23

涉及单位:桃源出租车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2018年11月23日中午11:30左右在深水港乡长湖坪村有辆回头的(车牌号:湘JY4905)吆喝我上车,此时车上已有三名老年乘客。三名老年乘客在深水港桥头下车后,因为此时是深水港赶集,道路拥挤,行人较多,司机一直骂骂咧咧,吐槽说:“乡里人没素质,乱穿马路”

随后司机又吆喝路边一女士上车,等该女士到桃源车站下车后,司机对该女士进行人身攻击:“这么小年纪就出来卖”,辱骂乘客是妓女。

之后我扫了粘贴在副驾驶微信收款码,付款后,司机辱骂,说:“你没长脑子阿,这不是我的二维码”,我说:“不是你的二维码贴在这里干嘛”,司机说:“这辆车很多人开”。

本来按约是应该送我去桃源商城的,后来因为又在路边搭载了其它不顺路乘客,于是态度恶劣的要求我在没有到达目的地的情况下下车。

1,该司机辱骂乘客,对乘客进行人身攻击,态度恶劣

2,司机多次在路边随意停车拉客

3,出租车不是一车一司机,同一辆车有多个司机在运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4,一趟车多次乘载不同的乘客,并且全程没有打表,随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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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源网管办 2018-12-04 15:56:39

      网友: 您好!11月27日收悉您关于“桃源的士司机态度恶劣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网帖后,我局高度重视,并于11月28日受理,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的士司机态度恶劣”问题

      经查,湘JY4905出租汽车属于桃源县运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营运车辆。11月23日11时30分左右,该车当班驾驶员李某智,从业资格证号:4300195228,驾驶湘JY4905出租车载客从三阳镇返回县城。您在该车途径深水港时搭乘,且之后又有一女乘客招乘,并一同到达县城。您在按照上车时双方约定的乘车费(10元)付款时(用手机扫副驾驶仪表台上二维码微信付费)与驾驶员发生不快。11月29日,县交通运输局对县运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当班驾驶员李某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对该驾驶员给予相应处罚(从业资格证扣3分)。

      二、关于“出租车不是一车一司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城市巡游出租车属于营运性车辆。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驾驶员只要取得从业资格证且注册后,可以从事出租汽车运营。为保障从业人员休息,确保行车安全,目前我县出租车基本是歇人不歇车,每台出租车有2至3名驾驶员驾驶。

      三、关于“载客未打表,随意收费”问题

      深水港在县城区规划区范围外,不在目前规定的打表计程范围内,其车费可经乘客和出租车驾驶员协商收取。因此,您反映全程没有打表,随意收费的问题,未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定。

      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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