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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衡南县松江镇派出所

时间:2018-11-11

涉及单位:衡南县松江镇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公安强抢搜身省级养殖科技示范村民

——违法事件发生在湖南省衡南县松江派出所

我是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中高村小合组村民,从事养牛专业。2016年我被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授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养殖业科技示范户。

2018年10月5日,我将30多头牛从牛栏放出,到山上吃草。一头牛被人故意放的铁夹当场夹断腿。我发现后,先后打报警电话,同时又打了衡南县松江镇派出所电话8080110报警,松江派出所接电话后,说这事不归派出所管,无法调查。

当天下午,我查到放铁夹的人是本镇原群力村村民阳*忠,且阳*忠本人已承认。

同年10月7日上午,我与阳*忠到松江派出所去处理夹牛腿一事,派出所所长郭*国及唐副所长、一个胖警察在场,当时郭*国诱导阳*忠说铁夹不是阳*忠放的,我反驳说“阳*忠自己承认了,才到派出所来处理此事,你还要阳*忠莫承认此事,是知法犯法”。就因我说了这句话。所长郭*国及唐副所长、一个胖警察三人同时殴打我,强行搜我身,郭*国还强行从我手上抢走手机,将我手机砸在水泥地上,当场摔坏无法使用,我的手机是今年2月份购买,价值1299元。

我从2008年开始养牛,至今已长达10年时间。我在山上放牛从未发生有人放铁夹之事。今年发生这事后,我向松江派出所报案求助,而且我自己找到了放铁夹的人。我们双方自愿到派出所去协商处理此事,所长郭*国及唐副所长、胖警察不协调此事,还将矛盾扩大,要阳*忠别承认自己放了铁夹,不知存心何在。反而殴打报案人,强行搜身,还将报案人手机砸坏,给报案人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为此,请求上级领导为我作主,严查处理郭*国等三人的违法行为,并赔偿报案人手机。感谢为盼。

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中高村省级养殖专业户

王*生

电话:150734***23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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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衡南县网管办 2018-11-16 16:59:46

      广大网友:

      近日,有网友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留言《投诉衡南县松江镇派出所》,我局获悉后,立即组织政工、督察对该涉警舆情进行专班调查,调阅了局110指挥中心及派出所接处警记录、调查材料,询问了松江派出所所长及处警民警、协辅警、当事人所在村中高村村支书、高峰村(原群力村)村主任及部分知情群众,以及最终调解处理该纠纷的松江镇司法所,查阅了全部调查材料,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2018年10月5日12时许,王某生拔打松江派出所的电话报警,讲述其一头黄牛在松江镇安子山被一个铁夹子(大型捕兽夹)夹伤牛脚,要求出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现场发现有一头黄牛右后脚已断,旁边有一个捕兽夹,据王某生讲是其从受伤的牛脚上取出。民警随后同王某生到山上寻找牛被夹的具体位置及周边是否有同类型的捕兽夹,又走访调查周边群众,均没有发现线索。后民警返回派出所准备作进一步调查。 当天下午2点50分左右,王某生到派出所讲已经找到放捕兽夹的人,是高峰村的阳某忠自己承认的,并称有与阳某忠通话录音为证。民警现场听了录音,录音中王某生问阳某忠是否在安子山放了捕兽夹,阳某忠先讲“没有”,后王某生讲“我看到一头野猪被夹子夹住了,一起来打野猪肉吃,是你放的铁夹子不”,此时阳某忠讲:“是我放了几个在安子山,但我不在家,你喊我亲家去吃野猪肉”。王某生以此录音为证,说阳某忠承认是其放的铁夹子,要求派出所处理阳某忠。因该录音有明显诱导成分,不适宜作为证据使用。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民警通知在外地的阳某忠尽快回家配合调查。

      二、10月7日上午10点左右,阳某忠同高峰村村主任阳某某来到松江派出所配合调查,阳某忠称其曾经确实在安子山田边放过捕野兔、野猪的小捕兽夹,后因没有捕到猎物又收回家了,没有在安子山放过大型捕兽夹,录音中的“承认”是受到王某生的诱导。高峰村村主任表示对阳某忠述说事项为真实。 当天11点40分左右,王某生一人又来到派出所,问派出所怎么处理,民警回答:“明天一起到镇政府去处理”。王某生讲:“我很忙,没有时间去处理,这事你派出所就可以处理阳某忠,你们是故意包庇”,并在派出所大吵大闹。为了维护派出所工作秩序,所长郭卫国喊王某生到值班备勤室坐下,和副所长唐飞景、协警王小华同其耐心解释,其不听劝告,并有辱骂民警的言语。为安抚其情绪,所长郭卫国同意再做深入调查,要求其拿出手机录音再次辨听,王某生此时不肯,并大声喧哗,称“民警抢手机打人”。关于其反映手机被民警摔碎一事,据查王某生手机10月5日前其屏幕钢化膜已出现破裂,但其手机能正常使用。

      三、2018年10月10日,松江镇政府分管政法副镇长牵头,组织司法所、综治办、中高村、高峰村委会成员及王某生处理牛被夹伤一事,补偿其损失4000元,王某生表示同意,并签订了承诺书。 综上所述:王某生发帖反映派出所不作为、乱作为事项,均属不实投诉。

      衡南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16日

      衡南县网管办 2018-11-13 09:32:23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上述问题,我们已发函交办给县公安局进行办理。办理结果将及时反馈发布上网。

      衡南县网管办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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