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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塘镇政府巧借异地搬迁之名卖房敛财

时间:2018-11-06

涉及单位:琅塘镇政府,国土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2017年琅塘镇政府借异地搬迁之名,在团结山村征收良田20亩,于2017年底竣工一栋楼房,共五层,第一层为门面,由承包建筑方出卖。

该栋楼最里面修建了一栋全部由承包建筑方出卖,一共四个套间,每个套间150平米,出售价10.8万。另外在现在已建的楼房前面多征的地,今年又批建了28个门面,这是当年承建方以每个门面地基6.28万卖给别人的,请问这个是不是借异地搬迁之名,多征少用,是不是一种商业行为,当地政府怎么今年又要在临近张家村又征收异地搬迁的土地,难道当地国土部门可以随便批准这些土地建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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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琅塘镇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 2018-11-16 09:01:42

      关于反映“琅塘镇政府巧借易地搬迁之名卖房敛财”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8年11月6日,有网友在华声在线发贴反映称琅塘镇政府巧借易地搬迁之名卖房敛财,琅塘镇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琅塘镇团结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简介。

      团结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位于琅塘镇团结山境内,S225省道旁,属“十三五”期间琅塘镇易地搬迁统规自建项目。该项目是根据新发改〔2017〕291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总用地3871㎡,建筑面积1264㎡,道路面积2607㎡,安置贫困户20户80人,共建设安置房20套,每套房屋面积100㎡。施工单位为湖南燎星建设有限公司。

      二、相关问题说明。

      关于“该栋楼最里面修建了一栋全部由承包建筑方出卖,一共四个套间,每个套间150平米,出售价10.8万”的问题,经向工程承包人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为:为了切实改善团结山安置点搬迁贫困户出行条件,根据县规划局出具的设计方案图,由S225线经安置点贯通至团结山村街道设计一条公路。在团结山老街处有一栋私人住宅必须拆除才能贯通。该户户主名叫戴恩清,团结山村人。拟拆除楼房占地面积约115㎡,共四层。经安置点工程承包人与戴恩清协商,戴恩清同意拆除,但要求在团结山安置点旁由工程承包人为其另建一栋新房屋予以补偿。由此,工程承包人在团结山安置点旁为戴恩清建了四层住房,每层约130㎡。补偿楼房建成后,戴恩清因楼房面积和结构问题不满意,经与工程承包人再次协商,要求在安置点前路边另择地址单独新建,原建成的补偿楼房由工程承包人自行处理。

      关于“28个门面一事”,经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为:团结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严格按省市县“四近一建”要求进行建设,安置点位于镇中心区域附近。因团结山村村民人多地少,农村建房诉求非常强烈。考虑到被征地农民农村建房需要,经琅塘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按被征用土地面积的10%给被征地农民作为农村建房使用,但必须坚持农村建房“一户一宅”政策要求,严格依照国家商业用地或农村集体建房用地办理相关合法用地手续。28个门面建设一事,镇人民政府已责成镇国土城建部门介入调查,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之中。

      琅塘镇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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