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组请求解决征地补偿的投诉
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红光村农家组(现并入岳东居民委员会)于2016年4月9日投诉南岳区国土资源局违法征地,其有以下违法表现:
一是征地程序违法
(一)先征地后报批;
(二)未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三)村民小组长搞包办代替,由于未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由组长一人召集部分签名,签名人员不超过村民人数一半,于是将一些不是我组村民的人拉进来参与签名。
二是未依法给予征地补偿
(一)少计征地面积,经核对,少计征地17.34亩。
(二)少计征地补偿项目:其中少计涵洞一个。
(三)少付征地款,经核实,少付征地款609万元
由于违法征地,整个征地过程是秘密召集部分村组干部参加签字,对整个征地过程秘而不宣,少付我组征地费等事一直得不到解决。
少数村组干部从中得到非法利益,因此与征地机关南岳区国土局、与征地的开发商紧密抱团,不解决村民反映的实际问题。更有甚者,一些村组干部,如农家组组长多占征地款41万元,其贪污征地款的违法行为在向纪委监察委投诉举报也被封口,不予回复。
我村民小组24户村民于2016年4月投诉后,省国土资源局、衡阳市国土资源局都告知我投诉村民,由南岳区国土资源局直接回复,但如泥牛入海,一直没有消息。对红光村农家组等村民小组的征地还有一个更大的违法行为未被揭露,就是征地用途违法国家规定,是这起违法征地不给予答复的最直接原因。
现投诉,以期引起重视,对村民关心的征地补偿依法解决。
投诉人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红光村农家组村民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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